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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溧阳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办法》(溧委发〔2014〕80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经研究,决定调整上黄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调整后的人员名单如下:
主 任:强建方 镇 长
副主任:何伟国 副镇长
唐洪俊 安监助理
委 员:吴 鹏 农业服务中心支部书记
徐旭强 村镇建设服务中心支部书记
方 琪 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黄飞菲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任
史村意 经贸服务中心主任
秦夕中 山石资源管理站站长
蔡国恩 城管执法中队中队长
谢小忠 自来水管理站站长
王亚平 派出所所长
甘伟清 杨庄交警中队中队长
陈莉军 水利农机站站长
夏国玺 供电所所长
彭 钢 交管所所长
庾立群 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秦志斌 上黄小学校长
蒋少华 上黄中学校长
唐如伟 上黄卫生院院长
镇安委会办公室主任由唐洪俊同志担任。受镇长、镇安委会主任强建方同志委托,分管安全生产的副镇长何伟国同志负责镇安委会日常工作,镇安委会办公室设在镇安监站。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行“一岗双责”制,镇长是全镇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全镇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镇政府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镇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职负具体领导责任。未列入镇安委会成员单位的按照相关规定,明确部门职责抓好各自行业领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上黄镇人民政府
2016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