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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村、部门:
根据《中共溧阳市委溧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溧阳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实施意见》(溧委发[2014]62号)的文件精神要求,为确保各阶段确权工作积极稳妥、有力有序开展,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既定目标任务,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土地确权相关村、农村工作片及土地确权业务辅导员。
二、考核内容:
确权村的考核:主要考核各村土地确权“组织发动、调查摸底、测绘制图、公示审核、登记颁证、建档入库”的完成情况
1、对组织发动工作的考核分为:工作领导组及其办公室等机构规范健全(领导、外业、内业、协调保障、工作小组);宣传、培训工作到位;制定并印发、执行确权登记工作方案,做到一村(组)一策;召开确权登记工作村民会议,且有规范的会议记录;及时、正确上报各类信息、材料、报表;群众对确权登记工作的知晓率达到90%以上。
2、对调查摸底工作的考核分为:二轮土地承包资料收集完整(证书、合同、征用、占用、流转、建设等);《农户家庭信息调查表》填写正确、规范,做到不重不漏,农户签字率98%以上;《农户承包地信息调查表》填写正确、规范,做到不重不漏,无涂改现象,农户签字率98%以上;《承包方信息表》详实、全面、准确;《承包地块关系表》准确、做到不重不漏;在影像图上准确标示地块编号、做到不重不漏;及时、妥善处理村民矛盾纠纷,确保问题不上交(凡因确权引起群众集访或激化成治安、刑事案件,取消其考评资格)。
3、对测绘制图工作的考核分为:提供准确的信息给测绘公司,组织相关人员到现场进行指界确认,并保留影像资料;检查地块图解面积,发现有误差的及时处理、及时化解矛盾并有记录。
4、对公示审核工作的考核分为:逐户发放公示通知;发包方对《调查信息公示表》《承包地块分布图》进行审核,公示程序到位,保留影像资料;对公示中的错误问题逐一记录、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记录保存;对公示中争议问题及时调解,并达成协议手续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公示结果归户表》组长签字,农户签字率95%以上,发包方代表签字。
5、对登记颁证工作的考核分为:《登记簿》填写规范、内容完整、整洁美观;上门签订承包合同,农户签字率达95%以上;逐户发放领证通知;应发证农户发证率达到95%;确权登记颁证手续到位。
6、对建档入库工作的考核分为:确权登记颁证资料收集齐全;按要求进行资料整理和归档(登记类、纠纷调处类、载体类等);档案保管安全。
三、考核方式:主要以验收评分及检查档案资料为主
四、奖励标准:
(一)行政村的考核
1、各确权村2016年6月30日前完成公示审核工作且 9月30日前农户承包合同签订率达95%的,每完成一个组奖励500元,2016年12月30日前农户发证率达95%的,每完成一个组奖励300元。
2、根据验收评分综合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且确权面积千亩以上村奖1.5万元,千亩以下村奖励1万元。得分在85分-90分之间的村,奖励上述奖金的50%。
3、溧城镇确权试点村6月30日前完成农户承包合同签订率达95%的,单独奖2万元。
(二)农村工作片及农经站业务人员的考核
根据各确权村年终考评得分,各片考核以农村工作片为单位考核经费为1万元至2万元;农经站定村业务辅导员按村年终考评得分进行考核,分值由镇农办商定。
五、考核组织实施:
考核工作由溧城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附:溧城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验收评分表(村级)
溧阳市溧城镇人民政府
2016年3月21日
溧城镇党政办公室 2016年3月21日印
(共印4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