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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安委会成员单位、各村、社区、有关单位:
现将《溧城镇集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溧阳市溧城镇人民政府
2016年5月17日
溧城镇党政办公室 2016年5月17日印
(共印150份)
溧城镇集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
实 施方 案
根据《2016年度全市安全生产十二个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溧安【2016】5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从今年5月上旬至11月底,集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忧患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在全镇集中开展油气输送管道、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等十二个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深入排查治理事故隐患,整顿和规范生产经营秩序,堵塞安全监管漏洞,有效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
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潘建中任组长,沈建东、徐星频、丁伟、虞双金、许峰任副组长,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安委会办公室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具体组织协调工作。
三、专项整治重点
全镇范围内涉及的油气输送管道、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粉尘防爆、职业病危害、港口安全、物流仓储企业消防安全、气瓶安全、燃气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
四、工作步骤
5月中旬至11月底,具体分四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阶段(5月10日—6月15日):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按照本方案要求,迅速动员部署,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行业领域)要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开展自查自纠,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建立台账,并迅速整改到位。对一时不能消除的隐患,要制订整改方案,确保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
(二)检查督查阶段(6月16日—9月10日):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对基层上报的重大事故隐患和问题,按照“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要求,进行跟踪督办,确保按期整改。
(三)严防严控阶段(9月11日—10月31日):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更加集中精力、落实责任,看紧盯牢安全生产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始终保持严防、严查、严管、严控的高压态势,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到位,确保安全防范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四)总结提升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及时总结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开展期间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并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行业领域)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着力筑牢安全生产责任网、监督网、保障网。
五、检查分工及内容
根据“一岗双责制”,溧城镇各大办公室依据各大办公室职能做好相关的安全生产督查工作。各安委会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能,做好各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一)财政经贸办公室检查内容及重点:
1、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重点检查:(1)特种作业持证上岗情况。(2)企业动火、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等特殊作业风险防范和作业许可制度的落实情况。(3)加油站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4)汛期和夏季高温天气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
2、冶金工贸企业安全。重点检查:(1)冶金煤气及高温熔融金属(炼铁、炼钢、轧钢企业)。(2)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3)有限空间作业。(4)接触职业危害职工的防护用品配备、培训、、职业健康体检、企业进行职业危害检测情况。(5)对粉尘渉爆企业单班从业人员超过10-30人的情况摸底,发现一般安全隐患,督促企业整改,对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一律停产停业整顿。
3、烟花爆竹安全。配合市安监局对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零售点安全条件许可、现场安全条件及采购和销售情况进行检查。
(二)村镇管理办公室检查内容及重点:
1、建筑施工。重点检查:(1)建筑工地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从业人员上岗情况,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及模架系统安全管理情况。(2)汛期施工现场排水、边坡基坑支护、脚手架工程、临时用电、起重机械设备及临时围墙安全维护情况。(3)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控制情况。
2、港口安全,配合交通局、地方海事处等部门开展港口安全专项整治。配合市交通局对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安全审查、作业资质许可和审批、监督检查工作规范。对危险货物作业申报、装卸管理人员持证情况、安全隐患整改进行检查。
(三)社区物业管理办公室检查内容及重点:
1、城市燃气。配合市场监督管理局、住建委、消防等部门检查:(1)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2)燃气站及非居民用气等场所防火距离是否符合要求、消防设备设施配备、燃气设施巡查、检修、维护、保养情况。(3)燃气站及其下属供应站点安全监管情况。(4)严厉打击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为无证经营户提供气源和使用到期未检测合格的钢瓶充装液化石油气等违法违规行为。
2、配合辖区派出所对小区物业、小区周边商铺及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监督,排除火灾隐患。
(四)社会事务办公室检查内容及重点:
配合公安、交通,做好学校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校车安全隐患排查等工作,实施长效管理。
(五)安委会职能单位检查内容及重点:
1、消防安全。牵头辖区派出所重点检查:(1)物流仓储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根据《物流仓储企业消防安全指导准则》,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建立健全物流仓储企业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2)人员密集场所及高层地下建筑的专项整治。以物流仓储企业、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旅游风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高层地下建筑为重点,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力度。
2、道路交通。牵头辖区交警中队,按市公安局要求,重点检查:(1)客车、校车、货车、危险品运输车、农村面包车等“五类车”。(2)营运车辆、危险品运输车、校车驾驶人等重点驾驶人。(3)高速公路(包括城市快速路),流量较大、事故高发的普通国省道干线公路(特别是239省道)、农村道路以及通行班线客车、校车的危险路段等重点道路。(4)客货运、危险品运输企业和场站等重点企业。
4、气瓶安全。牵头辖区市场监管局重点检查:(1)打击气瓶(主要指液化石油气瓶)违法违规充装、检验行为(2)有效抑制过期瓶、报废瓶、无条码瓶的非法充装行为。(3)检查气瓶条码登记、定期检验、到期瓶报废情况。
六、专项整治原则
1、坚持“属地管理”原则。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要求,各部门和单位要将专项整治贯穿于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始终,明确责任。
2、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各部门要主动牵头、协调、落实任务、有序推进专项整治行动。
3、坚持“问题导向”原则。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摸清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底数,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改,对排查出的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4、坚持“注重实效”原则。专项整治行动要紧盯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隐患,从严执法,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提高对重点领域专项整治行动的认识。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及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危机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底线”思维,认真分析、研究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安全生产薄弱环节,把专项整治行动摆上重要工作日程。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按照“五落实五到位”规定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强化从业人员风险意识和安全教育培训,严防各类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落实责任,切实加强对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责任,结合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中明确的整治内容迅速行动,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细化责任、强化措施,召开会议,统筹部署,加强工作指导、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配合部门要按照工作职责明确专人负责、协调推进;其它行业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专项整治行动计划,着力解决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 (三)加强督查,切实保障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单位网站等宣传媒体,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及时组织报道进展情况。要深入基层督促指导,组织开展多形式、多方法、多渠道的检查督查活动。通过采取突击检查、重点抽查、跟踪督查以及互查等多种方式,形成工作合力。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不深入、排查不全面、整改不彻底的问题,严格掌握标准,防止流于形式。对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发生亡人事故的企业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
请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别于每季度末将专项整治情况和隐患整改情况上报镇安委会办公室,同时11月25日前将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均含电子文档)报溧城镇安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周晓伟 电话:138******28
电子邮箱:lyzxw@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