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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本镇范围内机电排灌设施、小型农田水利的管理工作,更好地发挥它们的功能效益,增强圩区防洪抗旱能力,根据《溧阳市小型水利工程管护办法(试行)》(溧政办发[2015]3号和溧政水[2015]156号)文件精神,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经验收合格的农田水利设施。
第二条:考核对象是具体负责管理农田水利设施的村或个人。
第三条:具体考核实行100分制,考核结果90分—100分的为优良;80分—89分的为合格;80分以下为不合格。
第四条:检查和考核。机电排灌设施长效管护工作的检查和考核由镇农业服务中心具体实施,管护单位或个人根据考核标准,每季进行自评,并将自评结果上报溧城镇农业服务中心组织验收考核,并确定考核得分。
第五条:资金拨付。考核得分确定后,按考核得分÷100×经费补助标准计算后的金额进行补助。
第六条:经费补助标准为1台泵的站年补助2000元,2台泵的站年补助3000元、3台泵的站年补助4000元;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护每村补助6000元。
第七条:镇配套资金用于各村或个人全年管护的考核奖励和管理费用。
第八条:年度考核得分达到优良的管护村或个人将给予适当的奖励,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村或个人将取消下一年度的管护资格。
第九条:农田水利长效管护考核内容包括组织领导、宣传教育、规章制度、队伍建设、经费落实、台账资料、管护效果及群众满意度等方面,详情参照《溧城镇机电排灌设施长效管护考核评分表》、《溧城镇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考核评分表》
第十条:本办法由溧城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溧城镇机电排灌设施长效管护考核评分表
附件2:溧城镇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考核评分表
溧阳市溧城镇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16日
溧城镇党政办公室 2016年12月16日印
附件1:
附件2:
溧城镇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考核评分表
序 号
考核
项目
考核内容
标准分值
村级自评得分
街办考核得分
1
队伍建设(10分)
落实村级水管员或公开招聘管护队伍、专业养护公司、管护员等。
10
2
管理效果 (90分)
小型灌排泵站工程:启闭设备、机泵设备、动力设备、电气设备及附属设施定期检修,保证设备完好、运转安全正常。随机抽取工程现场检查,每发现一处管理不到位扣1分。
20
水闸(套闸、圩口闸)工程:闸门启闭设备、止水设施以及配套设施定期检修,保证设备完好、运转安全正常。建筑物周围无侧渗、管涌、过水断面无阻水淤积。随机抽取工程现场检查,每发现一处管理不到位扣1分。
灌排渠系沟道工程:保持沟渠过水断面无坍坡、无淤积、坡面无农作物种植,保持沟渠畅通;管涵、支斗门、渡槽、农桥、跌水、倒虹吸、涵洞等配套建筑物完好无损、运行安全正常。随机抽取工程现场检查,每发现一处管理不到位扣1分。
小型塘坝工程:保持坝顶平整、坝坡整齐、无缺损、无乔灌木和高杆杂草,塘坝灌溉涵洞、溢洪道无损坏,溢洪沟沟坡平整、顺畅,溢洪沟断面达到泄洪标准,运行安全可靠。随机抽取工程现场检查,每发现一处管理不到位扣1分。
在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保护范围内未从事影响农田水利工程安全和正常运行的活动。随机抽取工程现场检查,每发现一处不合规扣1分。
4
群众满意度。随即随访当地群众,酌情赋分,40%以上不满意不得分。
6
合计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