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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党委和人民政府, 江苏中关村科技产业园、天目湖旅游度假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市各部委办局、直属企事业单位:
本意见所讲的健康经济, 是指在消费升级和信息技术条件下,为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以医疗康复、养生养老为引领, 生产和提供与健康相关的产品和服务的各类经济形态的总和,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的新兴形式。经市委、市政府研究, 决定把发展健康经济作为溧阳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培育经济新增长点的重要抓手, 从2016年起, 用三年左右时间实施“向健康经济创新”行动计划。
一、明确工作目标
放大世界长寿之乡、中国长寿之乡和国家生态城市的品牌优势, 把健康经济培育成溧阳新的发展亮点。
(一)加速健康产业集聚
参与长三角区域产业链协作和产业分工, 通过制造众包、服务外包, 推进健康制造业集聚区发展; 引入健康服务的尖端技术和人才, 打造宁杭经济带上有影响力的健康服务业集聚区。
(二)加大高端医疗供给
推进市人民医院、中医院与省级以上知名医院合作,创建三级医院;利用苏院合作示范区规划建设之机, 加强与毗邻的院南县市互动合作, 鼓励民营医疗机构发展,布局优质医疗资源。全市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水平步入苏南县域前列,主要健康指标超过全省平均水平, 基本实现90% 的城乡居民在市域内就诊, 初步形成对周边地区有较强吸引力的医疗服务能力 。
(三)促进医康养游融合
发挥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和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品牌优势, 以天目湖为核心区, 中心城区为依托区,重点发展医、康、养、游融合新兴业态,开展全国健康特色小镇建设,积极创建国家康养旅游示范基地。
(四) 丰富长寿文化体验
挖掘溧阳的古村古镇、古风古韵、文人隐士、民间美食等地域文化, 结合温泉特色、山水风光等自然禀赋,依托“世界长寿之乡” 的品牌优势, 按照全域旅游理念打造一批展现长寿养生文化的载体项目,推动溧阳成为“世界长寿养生文化”体验目的地。
二、 突出工作重点
(一)完善空间布局规划
1.找准产业定位。对全市健康产业进行全面调查、摸底、统计、分析,委托智库从区域协作和产业分工层面定位全市健康产业发展方向和愿景。编制«溧阳市健康经济发展总体规划»。
完成时间: 2016年8月;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 市规划局、卫计局、文广体局、旅游局、农林局、市场监管局。
2. 谋划产业布局。根据健康产业调查情况和规划定位, 按照布局合理、产业明晰、业态匹配、要素完备、优强补短、相对集聚的原则, 重点突出健康服务业和健康制造业的产业集聚,编制«溧阳市健康产业空间布局规划»。
完成时间: 2016年;
牵头单位:市规划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卫计局、文广体局、旅游局、 农林局、市场监管局、商务局。
(二)大力发展养老服务
3.完善养老体系。编制«溧阳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建立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医养融合发展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旧城更新区域, 通过整合、调配、共享等方式进一步按规划完善养老服务设施; 新建区域, 通过规划建设条件和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形式明确并适度提高养老服务用房配建要求。实现城市社区老年助餐点全覆盖。基本建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层次清晰、结构完善的社会化分层养老体系, 标准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城、乡覆盖率分别达80%、40%。
完成时间: 2016年完成专项规划, 2018年全面完成;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国土资源局、规划局、卫计局、老龄办。
4. 扶持特色养老。引进2家以上国内外知名养老品牌投资高端候鸟式养老项目或高端照护式养老项目。鼓励养老产业与旅游、休闲、养生等业态融合,打造2个以上富有“山村水乡”韵味的颐养村落或特色小镇。非营利性养老项目可以来取划拔供地; 营利性养老项目可以租赁或出让方式供地。在项目选址、土地供给方面给予优先考虑,供地价格、规费征收等方面按照一事一议给予政策优惠, 并按除土地出让金之外的总投资额的1%给子奖励。
完成时间: 2016年引进l个养老项目, 2017年创建1个特色小镇, 2018年全面完成;
配合单位:市旅游局、发改委、卫计局、住建委、国土资源局、规划局、农林局、商务局。
5.发展养老地产。鼓励发展有购买限制(专门针对60岁以上的老人)、有护理机构、有文化特色的包括社区型在内多种形式的养老项目,在项目选址、供地价格、规费征收与基础设施配套上给予优惠。在受让土地上建设的综合类养老项目, 达到规定投资规模并且完成全部配套医疗或护理机构等服务设施建设的,在不改变用途情况下,可以按照租、售结合方式,允许销售不超过总建筑面积50%的养老房产。鼓励国有开发公司建设此类养老地产示范项目。并由政府统一策划组织重点针对南京、上海、杭州等周边城市老龄人口的招住行动。
完成时间: 2018年;
牵头单位:市住建委;
配合单位:市国土资源局、规划局、民政局、老龄办。
6. 打造高端养生。依托天目湖和南山竹海的溫泉和生态资源,与中医药大学或中医药研究机构开展合作,创新以“治未病”为基础的中医养生模式;重点发展以高端体检、基因诊断、健康干预、精准治疗等为特色的健康管理服务和度假式养生项目; 引进5家以上业内知名品牌,按照国际标准打造高端医、康、养、游结合项目。在项目选址、土地供给方面给予优先考虑, 供地价格、规费征收等方面按照一事一议给子政策优惠, 并按除地出让金之外的总投资额的1%给予奖励。
完成时间: 2016年引进1家, 2017年引进2家, 2018年全面完成;
配合单位:市卫计局、旅游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局、商务局。
(三)培育发展康复疗养
7. 创建疗养品牌。引进1家以上国内外知名疗养机构, 依托区内优质生态资源, 打造国内顶级疗养度假基地。 参照高端养生项目类标准给予政策扶持。
完成时间: 2017年底;
牵头单位:市卫计局;
配合单位:市旅游局、文广体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局、商务局。
8.做精运动康复。围绕运动康复、运动治疗引进1-2家高端体育康复治疗品牌或体育康复医院, 打造国内运动理疗、康复疗养目的地。参照高端养生项目类和医疗高地标准给予政策扶持。
完成时间: 2017年;
牵头单位: 市文广体局;
配合单位:市规划局、商务局。
9.加强人力培训。引进权威康复护理培训机构或院校, 与溧阳中专学校开展合作办学,开设康复护理等专业学历教育及职业培训。对开展学历教育的院校,一次性给予100万元补助,另根据专业实际招生人数,按1万元/人标准给予补贴;对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院校,一次性给予50万元补助。
完成时间:2017年;
牵头单位:市卫计局.;
配合单位:市教育局、人社局、商务局。
(四)发展体育产业
l0.鼓励设施投入。制订全域体育设施布局规划。引导社会资本投资、运营、管理体育场馆等体育基础设施; 鼓励建设参与度高、体验性强的特色运动设施,结合«溧阳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加快房车营地、户外运动集散中心、自行车公园、国际登山健身步道等设施的规划布局和建设。对于社会资本投资的基础设施项目,按投资状况实施政府购买服务。
牵头单位:市文广体局;
配合单位:市旅游局、规划局、商务局、财政局。
ll. 推动产业发展。加快江苏体育产业研究院溧阳分院的等建进程,组建创新研发中心。引入国内外体育组织总部、产业会议和论坛、品牌赛事、有影响力的户外运动公司落户溧阳,确保到2018年底形成业内有名气、品牌在溧阳的赛事2-3项。对于体育服务项目,基础设施可由政府投资、专业组织运营或采取 PPP项目形式, 成功落户的给予前期运营费用补助。
(五)提升医疗水平
12.建设苏院医疗高地。制定«构建溧阳医疗高地的行动方案»,引进省级以上优质医疗资源, 2016年、2017年分别完成与1家市级公立医院的紧密合作办医; 加快推进市级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联体建设; 集聚和整合优质医疗资源,打造服务周边辐射院南的医疗高地。鼓励社会资本开办品牌特色专科医院,新办1家二级以上的综合性民营医院,在医保定点、科研奖励、职称评定、继续教育等方面与公立医院享受同等待遇;高层次卫生人才引进、培养按«溧阳市高层次卫生人才引进、培养资助(奖励)办法(试行)» (溧政办发〔2016〕12号)实施;正式营运后,根据其对地方财税贡献度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
完成时间: 2016年完成 «构建溧阳医疗高地行动方案»编制, 2018年全面完成;
配合单位:市经信局、规划局、商务局、财政局。
配合单位:市经信局、规划局、商务局。
(六)发展健康制造
14.建设健康制造产业园区。推进苏高新南大智能体育产业园建设,推动智能化体育运动器材、体育运动装备的研发和制造。以新兴医药产业为支柱,引进领军型生物医药企业、医疗器械制造企业和医药电商物流等延伸企业5-8家, 加快健康产业园形成。对取得国家新药证书、通过一致性评价或通过欧美认证的, 新增获得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和体育器材生产线项目的企业,一次性给子50万元一300万元的奖励。
完成时间: 2016年引进2家, 2017年引进3家, 2018年全面完成;
牵头单位: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 江苏中关村科技产业园, 市文广体局、 商务局、经信局、科技局、卫计局。
l5.提升健康食品品质。结合全市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由市农林局出台 «种养殖基地和龙头企业的评选奖励办法», 积极发展高附加值的健康食品种养殖基地10个以上, 其中2016年完成种养殖基地3个;重点推进与台湾农副产品加工企业的对接与引进, 培育健康食品研发和深加工龙头企业5 家以上; 放大“天目湖”品牌效应,开发以“长寿溧阳”为主题的乡土健康菜系和地产健康休闲食品。新增省级及以上著名商标或名牌产品3件(只)以上,其中2017年完成著名商标或名牌产品1件(只)。健康食品品牌被认定为中国地名商标的,一次性奖励80万元;被认定为江苏省著名商标或江苏省名牌产品的,一次性奖励30万元;入选中国名菜、中华名小吃或入选央视«舌尖上的中国»节目类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
完成时间: 2016年出台«种养殖基地和龙头企业的评选奖励办法»,2018年全面完成;
牵头单位: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市农林局、科技局、民政局、旅游局。
三、落实保障措施
(一)明确工作职责。成立溧阳市向健康经济创新三年行动计划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发改委承担办公室日常工作。每年确定的健康经济重点项目,作为市级重点项目, 由市领导挂钩推进。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能, 各司其职, 负责牵头各项政策的要细化和落实。
(二)加大资金支持。在市级创投基金中设立“健康经济发展引导基金”板块,整合优化市2A级发债平台的融资资源,吸引各类资本共同参与实体平台, 投向健康产业项目, 支持健康产业的 PPP项目,优先支持特色小镇等健康产业集聚区发展。创新政银保合作,提供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等金融产品,加大对中小微健康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
(三)加强规范管理。组建健康产业专家决策组,建立健全项目单位申报、部门会审、专家评审、奖励额度确定等一整套规范化的评审管理机制和资金兑现办法, 促进项目管理规范、资金使用有序、政策扶持有效。
(四)实施绩效评价。建立健全扶持政策绩效考核制度。加强对政策落实情况和实效的跟踪评价和专项审计, 对失职、渎职行为,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贵任人的纪律、法律责任。
(五)完善经济考核。制定健康经济统计指标体系,研究制定健康经济产业增加值的统计口径与目标任务考核办法。定期公布健康经济发展数据, 规范健康产业重点企业和项目的投资申报、核定和监测。
(六)强化用地保障。做好«溧阳市健康产业空间布局规划» 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等专项规划的有效衔接工作,精准化、集约化保障健康经济重点区域、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用地需求。
(七)突出精准招商。根据本意见编制招商地图,建立招商目录,制定推进计划,实施精准招商。
本意见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奖励资金从原财政预算渠道列支,未纳入的另行追加预算。涉及新业态、跨界融合业态等与本意见所列条款不尽一致的, 在政策扶持上按照就近、 就高原则执行,除上级政策之外,已纳入我市其他产业政策扶持范围的,不再重复享受本意见的政策。
2016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