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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进一步规范园区财政性投资项目招投标工作的实施意见
索 引 号:01414443-5/2016-00001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其他 组配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苏中科园管发〔2016〕1号 发布机构:江苏中关村科技产业园
产生日期:2016-01-05 发布日期:2016-01-1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进一步规范园区财政性投资项目招投标工作的实施意见
苏中科园管发〔2016〕1号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昆仑街道办事处,各局办(中心)、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园区(含昆仑街道办事处,下同)财政性投资项目招投标行为,强化职责履行,严格招标制度,提高投资使用效益,确保园区又好又快建设,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招投标的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园区实际,就进一步规范园区财政性投资项目招投标工作,制定如下意见。

    一、招标的范围和标准

    园区财政性投资项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依法进行招标:(1)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且单位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以上的;(2)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以上的;(3)设备和材料货物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以上的。严禁拆解项目规避招投标。

    二、项目招标的管理

    1、对符合上市级平台招标条件的园区财政性投资项目,一律上市级平台招标,并按照市级招标平台相关要求操作。对手续一时难以完善且急需招标的园区财政性投资项目,须报经园区党工委研究同意后,方可通过园区平台进行招标。

    2、通过园区招标平台招标的工程项目,原则上要进行公开招标。其中,投资额1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30万元以上的服务性项目,必须公开招标。

    3、评标办法的采用:房建、电梯、设计、规划等项目采用综合评标法;泵站、桥梁等项目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中标法;勘探、土方开挖、挡墙、道路、智能化、河道、管网、绿化施工及交通设施等项目采用合理最低价中标法。

    三、招标的程序和职责

    1、项目招标前,由项目实施部门会同园区招投标办协商并制定项目招标方案,报园区招投标领导小组或园区党工委审核同意后,由园区招投标办组织实施。

    2、项目实施部门负责相关土地、规划、建设等手续办理和项目计划的审批、项目资金计划审批,以及相关工程图纸与资料的收集。

    3、园区招投标办负责招标代理机构的选取和管理,会同项目实施部门督促招标代理机构做好项目预算编制,并负责与市级招标平台的沟通衔接。

    4、园区财政部门负责审计机构的选取和监管,做好项目预算复审工作。

    5、园区招投标办牵头项目实施部门、代理机构等单位,依法有序做好公告发布、招标文件制定、开标会组织、中标结果公示等工作。

    6、园区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项目招标全过程的监督工作,确保招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

 

 

 

 

江苏中关村科技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2016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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