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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市文广体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各科室:
为确保我局圆满完成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各项创建工作任务,现将《市文广体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希遵照执行。
溧阳市文化广电体育局
2016年3月31日
市文广体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意见》(溧委发〔2015〕42号)精神,确保我局圆满完成各项创建工作任务,为2017年我市创成全国文明城市做出应有贡献,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为指导,围绕“2017年跻身全国文明城市行列”这个总目标,坚持以创建工作为牵引,加快公共文体基础建设,着力优化文体娱乐市场环境,努力推进文体惠民,不断优化和完善我市社会文化氛围。
二、组织领导
1.成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吴旺志
副组长:刘明松、史伟光、戴九二、潘卫平、汤莉、晋松
成员:王江鸣、周国翃、史骏、陶国栋、徐建兰、吕斌、张燕、蔡佳林、江峰、徐建中、宋国忠、陈少华、胡星、杜春生
2.成立专项创建工作小组
⑴文化娱乐市场管理(含现场、台账、调查问卷)组
分管领导: 刘明松
组长:蔡佳林
责任单位:新闻出版科、文化行政综合执法支队、影剧公司
⑵公共文化场所管理(含现场、台账、调查问卷)组
分管领导:潘卫平、汤莉
组长:周国翃
责任单位:社文科、图书馆、文化馆、锡剧团、纪念馆
⑶体育管理(含现场、台账、调查问卷)组
分管领导:戴九二
组长:王江鸣
责任单位:群体科、体育管理中心
⑷秘书组(含综合性台账资料、上下联络等)
分管领导:汤莉
组长:陈珂
责任单位:办公室
⑸志愿服务组
分管领导:潘卫平
责任单位:局团委
⑹督察组
组长:陶国栋
责任单位:监察室
三、工作要求
1.切实提高认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全市的一件大事,是增强发展软实力,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的一项重要举措,全局上下要充分认识开展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始终保持创先争优的精神状态,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克服厌烦情绪和畏难情绪,积极投入创建活动。
2.落实工作责任。各科室、单位负责人要牢固树立全局观念,深入一线,切实承担起创建工作责任,保证各项工作有序推进。要细化工作方案,层层分解落实。要对照创建工作的重点、难点和热点,落实工作措施,以创建必成的意识倒逼工作进度,确保创建工作没有盲点,创建措施没有空白。
3.强化协调配合。牢固确立全局“一盘棋”意识,属于牵头性的工作,各分管领导、各科室、单位要不等、不靠、不推、不让,积极主动地完成任务;属于配合性的工作,要加强与牵头责任单位联动合作,主动沟通协调,积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四、保障机制
1.建立督查考评机制。把创建工作纳入各单位目标管理考核,各单位要根据目标任务要求,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分解落实目标。突出重点,整体推进,保证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2.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在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进行目标考核的基础上,对创建工作的先进单位予以推荐表彰。对工作进展缓慢甚至存在严重问题的单位及个人,进行通报批评。
3.建立信息反馈机制。高度重视信息工作,加强信息沟通,形成上下贯通的信息反馈机制。各单位创建信息及时上报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