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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开展全市业余文艺团队普查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其他 组配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溧文广体发〔2016〕19号 发布机构:市文广体局
产生日期:2016-03-31 发布日期:2016-03-3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开展全市业余文艺团队普查工作的通知
溧文广体发〔2016〕19号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各镇(区)、街道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文体站):

为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鼓励引导全市业余文艺团队积极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进程,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业余文艺团队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范围

全市各类参加公益文化活动的镇(区)、街道、社区、行政村、企业、学校、机关等的各类业余文化艺术团队。包括声乐、器乐、摄影、美术、舞蹈、戏曲、曲艺等艺术门类。

二、普查程序

1、4月1日——4月15日:各镇(区)、街道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文体站)接通知后开始初步普查,发放普查表,做到符合条件的团队不漏报。

2、4月16日——4月30日:文化馆工作人员到镇(区)、街道现场调研、了解团队总体情况,各镇(区)、街道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文体站)做好组织配合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业余文艺团队是推进群众文化工作创新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各镇(区)、街道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文体站)要充分重视,加强领导,把普查工作与建设群众文化队伍、开展群众文化活动、提升群众文化建设水平结合起来,培育、壮大一批组织建设好、艺术水平高且具有发展潜力的群众性优秀业余文艺团队,使之成为我市群众文艺团队建设的典型和示范。

 

附件1:溧阳市业余文艺团队普查表

附件2:业余文艺团队相关要求

 

 

                              溧阳市文化广电体育局

                                 2016年3月31日

 

 

 

 

 

 

 

 

 

 

附件1: 

溧阳市业余文艺团队普查表

 

团队名称

 

主管单位

 

成立时间

 

成员人数

 

负责人

 

联系方式

 

活动范围

 

主要表演形式

 

 

团队简介(包括团队发展历史、运行情况、特色节目以及获奖情况)

 

 

 

 

 

 

 

 

(可另附页) 

镇区文体站

意见

 

 

 

                    盖章

 

附件2:

业余文艺团队相关要求

1、机构健全。团队具有合理的组织架构、固定的排练场所、有比较规范的艺术档案,有日常的训练计划,能坚持文化为民、文化利民的正确导向。

2、队伍稳定。团队成立2周年以上,并建有齐全详实的团队档案。团队人数要求在15人以上,全年参与各类文艺演出活动不少于3次。能积极参加上级文化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文化活动,有较高艺术水准的团队引领人,能坚持长期开展团队培训辅导,在队伍建设和业务提升方面取得较好成绩。

3、公益导向。能经常参加文化公益性活动,开展志愿服务;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高群众文艺修养、传承优秀民间文化、繁荣区域文化建设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4、非遗团队、有盈利性行为的团队不在普查范围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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