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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表彰2015年度小型水库管护工作 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索 引 号:014143619/2016-00003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其他 组配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溧政水〔2016〕8号 发布机构:市水利局
产生日期:2016-01-18 发布日期:2016-01-2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表彰2015年度小型水库管护工作 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溧政水〔201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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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水利(水务)站:

2015年,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市小型水库长效管护和省级规范化管理水库创建工作继续稳步推进,取得了丰硕的成绩,涌现出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为表彰先进,推进小型水库管护工作继续深入,经研究,决定授予天目湖水利(水务)站、溧城水利(水务)站、戴埠水利(水务)站等3家单位“2015年度小型水库管理先进单位”称号,授予袁永康、史建新、陆文彪、史光仙、王国林(王母坝)、郑明胜(双百岕)、杨孟连(磨恒坝)、顾红琴(长岭)、方秀兰(北山)、徐玉洪(吕庄)、马信于(大山口)、丁翠娣(满墩坝)、刘咬明(楼塘)、颜鑫华(朱家冲)、张金海(汤山坝)、邱恭长(阮小洼)、向家明(子儒桥)、汪志万(大坝坊)、杨正强(芝麻洼)、张小忠(姚河坝)等20名同志为“2015年度小型水库管护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把荣誉作为新的起点,谦虚谨慎,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工作中再立新功。其他单位和同志,要以先进为榜样,树立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求真务实、扎实工作,为加快提升溧阳水库管理水平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溧阳市水利局

                                     2016年1月18日

抄送:省水利厅工管处,常州市水利局。

(8号)关于表彰2015年度小型水库管护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2016).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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