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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单位,各水利站,前宋、塘马水库管理所,溧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为全面贯彻全国水利安全监督视频工作会议和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根据《常州市水利局关于开展2016年水利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常水基〔2016〕56号)和市安委会《关于印发<2016年溧阳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溧安〔2016〕7号)精神,结合我市水利实际,我局研究制定了《2016年溧阳市水利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认真部署开展。
溧阳市水利局
2016年5月30日
2016年溧阳市水利系统 “安全生产月”
活动方案
为全面落实全国水利安全监督视频工作会议和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安全生产各项工作部署,进一步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增强职工安全生产意识,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效管理,结合我市水利实际,制定2016年溧阳市水利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中央、国务院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水利部和省市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以事故防控为主线,以加强安全法治、宣传安全文化、提升安全素质、保障安全生产为主要目标,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底线思维,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切实加强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促进全市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提供坚实保障。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
以"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为主题,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建立健全水利工程安全监管体制和队伍建设,提高监管能力,确保水利工程安全运行。
活动时间为2016年6月1日至 6月30日。
三、组织机构
水利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由由市水利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局建管处负责具体实施。相关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月”活动。
四、重点活动
(一)深入开展安全发展主题宣讲活动。各单位要紧密围绕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立足落实安全责任,推动依法治安,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安全素质,组织开展主题宣讲活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采取发表学习体会、做专题报告等多种形式,引导、教育本单位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提高全体人员安全意识,提高对当前水利安全生产形势和安全生产有关工作的认识。
(二)组织参加全国水利安全生产网络知识竞赛。以新《安全生产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水利安全生产管理和技术等为主要内容,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参加全国水利安全生产网络知识竞赛,提高广大水利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素质和能力(方案见附件1)。
(三)有效开展水利安全生产警示专题教育。按照《关于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警示和科普教育活动的通知》(安组委办〔2016〕3号)的要求,组织学习观看《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盘点(2016版)》、警示教育片《覆车之鉴》《安全生产科普知识系列讲座》等资料。结合水利部制作的水利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系列片《致命的有限空间》、《责任》以及《水利生产安全事故案例集(2009年~2015年)》等警示教育资料,组织动员水利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和水利一线从业人员以集中观看和学习、召开研讨交流会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好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和安全文化建设工作,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掌握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四)组织参加水利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竞赛活动。为达到学习先进、交流提高、共同进步的目的,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参加水利部举办的水利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竞赛活动(方案见附件2),不断提高我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编制水平。同时,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并认真评估、查摆问题,根据演练评估情况完善、优化应急预案,增强预案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提升我市水利行业应急处置水平。
(五)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一是组织开展好“6·16”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各单位面向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自救互救方法等,回答群众关心的问题。二是积极参加安全文化精品网上博览会。按照《关于举办安全文化精品网上博览会的通知》(安组委办〔2016〕2号)的要求,自行组织制作和报送具有水利行业特色安全生产影视作品、展板挂图、公益广告等安全文化精品。三是开展媒体宣传活动。结合水利部在《中国水利报》开设的安全生产月专栏、在水利安全监督网设立的安全生产月专题、“水利安全你我他”微信平台,自行组织推送安全生产知识、安全生产月特色活动等。
(六)举办“安全发展忠诚卫士”演讲比赛。各单位要结合全国、省市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在本单位选树先进典型,层层开展争做“安全发展忠诚卫士”主题演讲活动,并择优组成演讲团,深入基层开展巡回演讲,进一步弘扬正气,树立和塑造各级水利安全监管干部履职尽责、敢于担当的好作风、好形象。
(七)积极开展“安全隐患随手拍”活动。各单位要积极动员组织职工、社会公众查找身边的安全隐患,做到即时拍即时传,并上传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官方网站邮箱或有关微信公共平台,提高全社会的安全生产防范意识和能力。要积极组织参加“安全隐患随手拍”活动,发挥广大职工安全生产行为主体的积极作用。
(八)广泛开展各具特色的活动。要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开展具有各自特点的“安全生产月”活动。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通过举办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安全知识讲座、安全演讲、安全论坛、安全征文、安全展览、安全生产歌咏比赛等多种活动,进一步提高广大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增强遵章守纪的自觉性。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要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2016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部署,精心组织。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分管负责人要直接负责,成立专门的活动组织机构,指定活动联络员,根据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明确责任分工,严格责任落实。
(二)丰富活动形式,务求取得实效。各单位要加大组织力度,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检查活动。要充分发挥基层单位和水利企事业单位宣教主体作用,广泛动员水利基层和生产一线的职工积极参加活动,普及安全生产知识,营造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良好氛围,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取得实效。
(三)强化督导考核,推动工作开展。要对所管辖范围内“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我局将把“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考核内容。各单位要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大力推进各项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加强水利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逐级、逐岗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认真做好汛期水利安全生产工作,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进一步加强水利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推进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强化水利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有效防范和应对各类安全事故。
各单位要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信息的报送工作,及时宣传和交流本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和好典型。各单位要推荐安全生产月宣传联络员1名,于5月31日前将联络员推荐表(见附件3)报送市水利局建管处。“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请联络员于每周四中午12:00前将本周内“安全生产月”活动及其他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电子版)报送市水利局建管处,遇重大活动要随时报送。请各单位于5月31日前将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报送市水利局建管处,于7月4日前将活动总结(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活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4)、活动期间的视频(分辨率大于1280×720像素,格式为MP4、MPG2、AVI、MTS)、照片(分辨率大于1920×1080像素,格式为JPG、PNG、PSD)等资料报送市水利局建管处。
联 系 人:吴茂春
联系电话:0519-87217115
电子邮件:5643128@qq.com
附件:
1. 江苏水利系统参加2016年全国水利安全生产网络知识竞赛活动方案
2. 江苏水利系统参加2016年水利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竞赛活动方案
3. 水利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推荐表
4. 水利“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附件1
江苏水利系统参加2016年
全国水利安全生产网络知识竞赛活动方案
为深入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进一步提高水利职工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促进水利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水利部决定于2016年5~8月在全国水利系统开展水利安全生产网络知识竞赛活动。我省水利系统参加全国水利安全生产网络知识竞赛活动方案如下:
一、竞赛内容
竞赛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基本概念、安全生产管理的原理与原则、水利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危险源与隐患管理、职业健康管理、本质安全管理、应急管理、水利安全生产技术等。
二、竞赛对象
厅机关和厅直各单位,市、县(市、区)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利生产经营单位的干部和职工。
三、竞赛安排
本次竞赛活动分为3个阶段,具体为:
1.准备阶段
5月15日~6月7日,水利部竞赛组委会将有关水利安全生产知识学习资料在“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培训平台”发布,开展单位信息核对、用户注册、完善试题库等工作。参赛单位名称已由竞赛系统全部内置,参赛人员注册时只需选择即可。各参赛单位要如实填报单位相关资料,便于竞赛组委会统计。
2.竞赛阶段
6月15日~7月15日,参赛人员可以登录“水利安全监督网”和“博安网”参与竞赛。每人最多可参加答题15次,按总成绩和累计时长排名,实时显示各单位和个人的成绩及排名。
3.奖励阶段
8~9月,竞赛组委会对获奖个人颁发奖金和证书;对获奖单位颁发证书。获奖名单将在“水利安全监督网”和“中国水利安全网”、“水利安全你我他”微信平台等媒体公布。
四、竞赛流程
1.核对单位信息
5月15日~7月15日,竞赛组委会通过竞赛官方网站和微信对外公布竞赛平台内置单位名单,参赛单位及人员可查阅并核对本单位信息是否正确。如发现没有本单位信息或信息错误,可联系省水利厅安全监督处。
2.用户注册
6月1日~12月31日,参赛人员可以进入“水利安全监督网”或“博安网”,点击此次竞赛活动通栏标题,进入“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培训平台”和“2016年全国水利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平台”,参赛人员可在“2016年全国水利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平台”注册登记个人信息。帐号注册成功,两个平台均可使用。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邮箱、所在单位、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水利部直属单位、详细的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
6月1日~12月31日期间,参赛人员可登录“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培训平台”,查看竞赛学习资料,参与培训学习。6月15日~7月15日,参赛人员可登录“2016年全国水利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平台”参与竞赛答题。使用手机、平板电脑等设备答题的参赛人员,在竞赛主题网站扫描对应的二维码下载答题客户端,或通过微信关注竞赛微信公众号“博晟安全”下载答题客户端,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直接登录系统答题。
3.完善竞赛试题库
6月1日~7日,参赛人员可以通过竞赛平台在线提交竞赛试题。6月8日~14日,竞赛组委会对提交的竞赛试题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试题将纳入“2016年全国水利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试题库”,提交试题人员按照竞赛贡献分排名给予竞赛贡献奖励。
4.竞赛答题
6月15日~7月15日,参赛人员参与答题。竞赛试题由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判断题三种题型组成,由竞赛系统自动从题库随机生成50题的试卷。答题时间为30分钟,参赛者登录竞赛客户端后点击“开始答题”按钮,进入答题页面后电脑将自动开始计时。答题页面右侧显示竞赛试题及答案选项,参赛者通过鼠标点击选项即可作答,多选题错选、漏选或多选均不得分。如未在30分钟内答完,系统将自动强行交卷。提交试卷或超时强行交卷后,系统自动显示答题用时、答题得分和正确答案(答题时间不少于15分钟且得分不少于50分时显示)。在竞赛日期内,参赛者均可答题,每人最多可答题15次。参赛人员在答题过程中,可以通过试题旁边的“错题反馈”按钮在线反馈错题。反馈的错题经过竞赛组委会审核通过后,按照竞赛贡献分排名给予竞赛奖励。
5.评奖
7月16日~9月30日,竞赛组委会组织评奖,并对获奖单位及个人颁发证书、奖金。
6.打印培训证明
7月21日~12月31日,参赛人员可登录“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培训平台”打印培训学时证明。培训证书上的学时为参赛人员当前获得的学时。学时由两部分构成:参赛人员在竞赛中获得的竞赛学时和在培训平台学习中获得的培训学时。
参赛人员每次答题成绩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可获得1学时,最多可获得8学时。获得个人奖的参赛人员,可获得额外的8学时奖励。
参赛人员在“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培训平台”每学习1小时可获得1学时,6月1日~12月31日期间最多可获得20学时。
五、奖励办法
水利部竞赛奖励包括个人奖和单位奖。具体情况如下:
(一)个人奖210名。奖励分为一、二、三等奖、鼓励奖和竞赛贡献奖,获奖人数和奖励方法分别为:
1.一等奖10名,奖金800元,颁发证书。
2.二等奖20名,奖金500元,颁发证书。
3.三等奖50名,奖金300元,颁发证书。
4.鼓励奖:120名,颁发证书。
5.竞赛贡献奖10名,颁发证书。
个人竞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鼓励奖由竞赛系统7月15日24时在全国水利系统范围内自动排名产生。各流域机构及水利部综合事业局、小浪底水利枢纽管理中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除去获得竞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参赛者外,顺排前三的个人将获得鼓励奖。
(二)单位奖65名。奖励分为单位竞赛奖和组织奖。
1.单位竞赛奖50名,颁发证书。由竞赛系统7月15日24时根据各参赛单位的竞赛总分最终自动排名产生。
2.组织奖15名,颁发证书。根据各流域机构和各省参赛总分和下属单位参赛率综合评比选出。其中,部直属单位3名,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12名。
省水利厅根据竞赛成绩对获得水利部竞赛奖励的个人和单位、全省前50名个人和前5名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并对获得水利部竞赛个人奖的职工进行配套奖励。
附件2
水利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竞赛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主席令第13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5〕11号)和《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提高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的通知》(水安监〔2014〕19号),水利部定于2016年5~8月在全国水利行业举办水利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竞赛活动。我省水利系统参加应急预案竞赛活动方案如下:
一、参加对象
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水利工程管理、水利勘测设计、水文监测、水利工程监理、农村水电和其他等9类单位。
二、评选办法
1.各参赛单位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督总局令第17号)、《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 29639,简称“《导则》”)的相关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编制、修订完善相应的应急预案。
2.形式规范性和编制程序。应急预案的层次结构、内容格式、语言文字、附件项目以及编制程序等内容应符合《导则》和有关行业规范要求。
3.合法性。应急预案的编制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以及有关部门和上级单位规范性文件要求。
4.完整性。应急预案一般应包括综合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预案的编制应具备《导则》所规定的各项要素。
5.针对性。应急预案的编制应紧密结合本单位危险源辨识与风险分析。
6.实用性。应急预案的编制应符合本单位应急管理工作的实际,与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相适应。
7.科学性。应急管理组织体系、信息报送和处置方案等内容科学合理。
8.操作性。应急预案的响应程序和保障措施等内容具有针对性,切实可行。
9.衔接性。综合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形成体系,并与相关部门或上级单位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10.应急预案语言准确,文本规范,严禁抄袭、模仿,避免“千篇一律”。
三、奖励办法
奖励分为一、二、三等奖和组织奖,奖励数量和方法分别为:
1.一等奖9个(各类别1个),颁发证书和奖牌。
2.二等奖18个(各类别2个),颁发证书和奖牌。
3.三等奖18个(各类别2个),颁发证书和奖牌。
4.优秀组织单位12个(流域机构3个,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9个),颁发证书和奖牌。
省水利厅根据水利部评比结果对获得奖励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
四、其他事项
1.各地各单位于2016年7月1日前,将参赛单位的应急预案(包括“综合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的正式颁布文本)以及单位基本情况介绍,以电子版打包形式发送至省水利厅安全监督处邮箱。单位基本情况应能清晰反映单位内部组织结构。
2.竞赛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对参评的应急预案进行评选。获奖单位的应急预案将在水利安全监督网上进行展示,以达到鼓励先进、交流提高、共同进步的目的,促进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不断加强,提升水利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附件3
水利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推荐表
姓名
性别
职务
办公电话(必填)
手机
传真(必填)
QQ号(必填)
微信号
电子邮箱
单位名称
通信地址
备注
附件4
水利“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填报人:
安全生产宣传
制作宣教作品(部/张)
省部级干部安全生产宣讲(场)
企业家谈安全生产(场)
宣讲团下基层宣讲(场)
举办在线访谈(场)
举办论坛(场)
发表评论、体会文章(篇)
开设专版专栏(期)
发放宣传资料(份)
各类展板、标语(块)
接受群众咨询(人次)
开展演讲比赛(场)
参与安全文化精品网上博览会,报送安全文化作品(部)
在官方微博、微信、手机报发布信息(条)
安全生产教育
开展警示教育(期/人)
知识讲座(场/人)
开展知识竞赛(场)
举办安全展览(场)
文艺演出(场)
主流媒体发表稿件(篇)
安全生产执法
出动检查组(个)
检查企业数(个)
发现并治理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项)
执法(项)
应急救援演练
(次/人)
安全生产万里行
开展安全隐患曝光行(次)
开展典型经验专题行(次)
开展科技强安专题行(次)
隐患排查治理
检查企业数(家)
排查出隐患数(处)
隐患整改率(%)
其他特色宣传教育活动
注:1、本表统计时间为“安全生产月”期间,范围为各省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统计报送本行政区域内所管辖的各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情况,厅直属单位统计报送管辖范围内的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情况。
2、其他特色活动请填写名称、举办次数、参加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