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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农业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局各科站、局属场圃:
为了充分发挥农林信息及宣传工作服务于三农的作用,进一步提高农业信息化服务水平,规范网络建设,促进农业信息工作制度化,激发全市农林工作者服务农业现代化和农业信息化的积极性,经研究,制定了《2016年溧阳市农林信息及宣传工作考核奖励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2016年溧阳市农林信息及宣传工作考核奖励办法
溧阳市农林局
2016年3月16日
抄送:溧阳市监察局、各镇人民政府。
附件
2016年溧阳市农林信息及宣传工作考核奖励办法
为进一步提高为农信息服务力度,加快农村信息服务体系建设步伐,更好地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我市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提供强劲的农业信息化技术支撑,特制定《2016年度溧阳市农林信息工作考核办法》。
一、农林信息报送考核
(一)考核对象及内容
各镇农业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局各科站,局属场圃。2016年农林信息报送情况。详见附件1、附件2。
(二)报送质量要求
1、格式:要求标题、正文等要素齐全,注明来源和作者。标题贴切,内容可以配发图片,做到图文并茂,图片以小于60K的附件发送。
2、内容:应在整合、精选后报送,忌空话、套话;涉及的事件、人物、时间、地点要具体明确;努力提高原创性信息比例;实用技术类信息要根据本地的农时,符合本地农事;信息要符合《著作权法》、《保密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时效:要求在信息产生后第一时间报送,一般在产生后24小时内报送。
(三)考核办法
考核工作由市场信息科牵头负责。
1、考核实行积分制。市农林局每半年将考核内容完成情况进行通报。
2、计分标准:
(1)被溧阳农林信息网录用信息每条2分;
(2)被常州农委网站、溧阳市委市政府网站录用每条加3分;
(3)被省农委网、省海洋与渔业网、省林业网、省农机网、常州市委市政府网录用每条加5分;
(4)被国家部委录用的信息每条加10分;
(5)针对相应服务对象开展农务通短信服务每条加1分;
二、溧阳农林信息网网站内容保障工作考核
办公室(溧阳农林、政务公开、计划公开、人事信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农业现代化工程),科教科(科技强农富民),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林科教),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品牌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市场信息科(农林新闻、市场信息)、农业科、种子管理站(粮油),林业站(林业),畜牧兽医科、动物卫生监督所、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畜牧业),水产科(水产业),农机科、农机监理所(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开发科(农业开发、发展规划),园艺技术推广站(园艺业),植保站(植保植检),土肥站(测土配方施肥),森林警察大队、农业行政执法大队、法规科(政策法规)。
(二)考核办法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年底由局考核小组进行考评。考评采取科站自评和领导评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评分。
(三)评分办法
考评总分为20分。其中:(1)栏目内容及时更新发布、内容准确全面、格式规范的得20分;(2)栏目内容更新不及时、内容格式不规范的视情况酌情得分;(3)半年没有更新的不得分。
网站信息发布,如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产生负面影响,造成信息发布事故的,一票否决。
三、考核奖励办法
(一)农林信息工作
1、年终开展农林信息评比表彰活动。表彰设全市农林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由农林局表彰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未完成全年考核目标任务的单位不得参加先进单位的评定。具体奖励办法:
(1)先进单位,表彰奖励23个,其中:
局属科站。按积分高低表彰奖励前10名,其中第1~2名,各奖励3000元;第3~5名,各奖励2000元;第6~10名,各奖励1000元。
镇农业服务中心。按积分高低表彰奖励前5名,其中第1名,奖励3000元;第2~3名,各奖励2000元;第4~5名,各奖励1000元。
镇畜牧兽医站。按积分高低表彰奖励前5名,其中第1名,奖励3000元;第2~3名,各奖励2000元;第4~5名,各奖励1000元。
局属场圃。按积分高低表彰奖励前3名,其中第1名,奖励3000元;第2名,奖励2000元;第3名,奖励1000元。
(2)先进个人,表彰奖励30名,其中:
局属科站,表彰奖励先进个人14名,奖励500元/人。按积分高低选取前14名单位,每单位推荐1名同志为先进个人。
镇农业服务中心,表彰奖励先进个人6名,奖励500元/人。按积分高低选取前6名单位,每单位推荐1名同志为先进个人。
镇畜牧兽医站,表彰奖励先进个人6名,奖励500元/人。按积分高低选取前6名单位,每单位推荐1名同志为先进个人。
局属场圃,表彰奖励先进个人4名,奖励500元/人。按积分高低选取前4名单位,推荐1名同志为先进个人。
2、网站栏目维护。有网站栏目的科站,网站内容保障工作得分将记入全年农林信息化工作总分。
3、先进个人确定。将根据各单位的信息完成数量和质量情况,由单位推荐,经局审定。
4、考评结果作为各单位年终评优、评先的依据。农林信息及农业现代化信息录用实行一票否决制,完不成目标任务的单位和单位负责人不能参加全局年终各类评优、评先活动。
(二)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和促进农林工作的对外宣传报道,建立和完善农林工作对外宣传报道的激励机制,推动农林工作对外宣传报道再上新台阶,本办法将对农林工作对外宣传报道作品给予物质奖励。
1、奖励对象。农林局(包括场圃、镇畜牧兽医站)全体干部职工,在本市(县)级以上各类新闻媒体发表的、正面宣传农林工作的新闻报道原创作品。
2、奖励标准。参照《溧阳市对外宣传报道工作奖励办法(试行)》〔中共溧阳市委宣传部(溧宣发〔2013〕18号)文件精神〕。
(1)在国家级主要新闻媒体发表的文字报道(电视报道),每条奖1200元;在国家级主要新闻媒体的子媒体、国家级行业性媒体发表的文字报道(电视报道),每条奖600元。
(2)在省市级主要新闻媒体发表的文字报道(电视报道),每条奖600元;在省市级主要新闻媒体的子媒体、省市级行业性媒体发表的文字报道(电视报道),每条奖300元。
(3)在地市级主要新闻媒体发表的文字报道(电视报道),每条奖300元;在地市级主要新闻媒体的子媒体、地市级行业性媒体发表的文字报道(电视报道),每条奖100元。
以上各级主要新闻媒体是指各级党报党刊、广播电视台、通讯社、重点新闻网站。
(4)在头版(电视重要栏目)或次要版面(电视普通栏目)头条发表的报道,按以上标准加奖50%;头版(电视重要栏目)头条,按以上标准加奖100%。
(5)发表的报道以500—1000字(15—30秒)为标准篇幅(时长),少于500字(15秒)的,按标准的50%奖励;1000字(30秒)以上的,则按相应百分比酌情加奖。
(6)纯图片新闻,单幅的按文字报道标准奖励,组照则每增加一幅加奖25%;配发于文字报道的图片,按文字报道标准的25%另奖。
(7)网络报道(广播报道)按文字报道(电视报道)标准的50%奖励。
(8)同一稿件在各级各类多家媒体发表的,按各级各类媒体的标准各奖励一次,同级同类媒体不重复奖励。
(9)在本市(县)级新闻媒体发表的原创作品(文字报道或电视报道),500字以下文字(或15秒以下电视)报道,每条奖100元;500~1000字文字(或15~30秒电视)报道,每条奖200元;1000字以上文字(或30秒以上电视)报道,每条奖300元。
附件1:2016年农林信息工作考核单位
附件2:2016年农林信息工作目标任务表
附件1
2016年农林信息工作考核单位
序 号
单 位
1
办公室
2
科教科
3
政策法规科
4
市场信息科(含农业产业化科)
5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含农检站)
6
农业科(含作栽站)
7
林业科(含林业站)
8
畜牧兽医科(含动物卫生监督所)
9
农机科(含农机推广站)
10
农业资源开发科(含茅山老区开发科)
11
水产科(含水产站、渔政站)
12
环能科
13
园艺技术推广站(含蚕桑技术指导站、茶果站、蔬菜办)
14
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
15
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16
植保植检站
17
土肥站
18
农机监理所
19
森林警察大队
20
种子管理站
21
农业行政执法大队
22
生猪办
23
局属场圃
24
各镇畜牧兽医站
25
各镇农业服务中心
附件2
2016年农林信息工作目标任务表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局属
科站
场圃
镇畜牧
兽医站
局各支部
党建信息
各 镇 农 业 服 务 中 心
溧城
埭头
上黄
戴埠
天目湖
别桥
上兴
竹箦
南渡
社渚
信息录用(条)
溧阳农林信息网
录用数
45
35
其中:常州农委网
30
信息
服务
农务通短信服务
发送(条)
溧阳农林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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