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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6年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农业产业化引导(县级立项)项目实施工作,根据省农委、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6年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农业产业化引导)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苏农财〔2016〕1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项目(县级立项)申报、实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产业和环节
(一)支持产业。支持农产品生产及其相关联的精深加工业和销售服务业。
(二)支持环节。支持适度规模的“菜篮子”产品设施化生产,包括直接生产设施以及产地初加工和仓储设施;支持农产品精深加工技术装备的引进和改造;支持运用“互联网+”等新业态和商业模式进行农产品(农资)营销。
二、申报对象和条件
(一)“菜篮子”产品设施化生产——设施园艺
支持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生产型农业企业申报。要求申报单位拥有种养基地占用土地的经营权,土地用途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且合法经营、规模适度;支持蔬菜、水果、茶叶“菜篮子”产品;优先支持已规划的“菜篮子”工程永久蔬菜基地及实行园艺标准化生产的基地,优先支持种苗以及有机、绿色、无公害农产品生产。
(二)“菜篮子”产品设施化生产——设施畜禽
支持养殖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生产型农业企业申报。要求申报单位拥有养殖基地占用土地的经营权,土地用途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且合法经营、规模适度;实行标准化生产和生态健康养殖以及发展种养结合、生态循环养殖的基地;优先支持种畜禽以及有机、绿色、无公害畜产品生产。申报单位必须依法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办理畜禽养殖场(小区)登记备案,取得畜禽养殖代码(新建项目的,以上两项申请材料须经农林局确认)。
(三)农产品精深加工技术装备升级改造
支持省级农业龙头企业和农产品出口企业申报。要求申报企业在本省建立原料生产基地,实行规模化、标准化生产;通过直接投资、参股经营、订单生产等方式,与农户或农民合作社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核心产品品质安全、适销对路,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
(四)农产品网上规模销售奖励
支持自然人、家庭农场、合作社、企业等网上营销经营主体申报。要求:按照《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依法经营,所经销农产品市场口碑良好,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三、建设期限和建设内容
(一)建设期限
菜篮子设施化生产、农产品精深加工技术装备升级改造项目: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11月30日竣工完成的建设项目。
农产品网上规模销售奖励: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建设内容
设施园艺:扶持智能温室的钢结构框架、移动苗床、加热管道、风机湿帘降温、内外遮阳、内保温系统、补湿系统、补光系统、灌溉系统(喷滴灌)、覆盖材料(薄膜、玻璃、阳光板、无纺布、防虫网等),钢架大棚的钢结构框架、覆盖材料(薄膜、遮阳网、无纺布、防虫网等)、喷滴灌、加温设施等,菇房、菌菇架、果树避雨及茶园防霜扇、防虫网、遮阳网、喷滴灌、水肥一体化应用、杀虫灯、昆虫黄板及信息素诱捕器等设施。
设施畜禽:扶持畜禽养殖单位按照畜禽标准化养殖要求进行生产改造和扩能增效,加强地方种质资源的保护与繁育。重点支持畜禽圈舍新(改、扩)建,全自动饲养生产线、温控、水控、料控、光控、风控、防疫监控、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防疫消毒、圈舍内自动化清粪、智能化管理、动物疫病监测、净化和控制等现代化设施设备的购建。
农产品精深加工:扶持农业龙头企业为扩大再生产、增加产品产量的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为引进先进技术和名优新品种的投入,为农产品的包装、储藏、保鲜、等关键技术的研发和运用;扶持农业龙头企业为扩大农产品加工转化能力,增加农产品加工设备、冷链物流,提高产品档次的技术改造等建设;扶持农业龙头企业为扩大市场建设规模,完善市场的服务功能。
农产品网上规模销售奖励:2015年度以销售本地农特产品产生销售额进行奖励,销售额以销售平台后台统计数据为准。已获得过奖励或申报过省市级同类型以奖代补项目的不得重复申报。
四、补助办法与标准
实行先建后补,坚持项目化管理。
菜篮子设施化生产、农产品精深加工技术装备升级改造项目在项目建设实施期限内新增总投资50万元以上。省级补助资金不超过核定总投资的1/3,其中:“菜篮子”产品设施化生产项目,单个项目补助不超过100万元;农产品精深加工技术装备升级改造项目,单个项目补助不超过150万元。
农产品网上规模销售奖励:2015年度以销售本地农特产品为主且年线上销售额在20万元以上,一次性按核定后销售额10%进行补助,补助上限为20万元。
五、申报要求
2016年6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市农林局。
联系方式:
设施园艺:市农林局园艺站,周煜,87218636
设施畜禽:市农林局疫控中心,姜军华,80988612
农产品精深加工、农产品网上规模销售奖励:市农林局信息科,朱廷,87269330
市财政局农财科,朱国方,87277007
附件:
1、省级农业项目申报标准文本
2、省级农业项目实施方案标准文本
3、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4、项目申报附报材料
溧阳市农林局 溧阳市财政局
2016年5月31日
附件4
项目申报附报材料要求
1.项目单位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登记证照、负责人身份证、行业种养殖许可证、土地流转协议等原件及复印件,根据项目类型对应上报。
2.项目主体现状图、项目建设平面四至图。
3.与项目建设相关的其他佐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