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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切实做好救灾水稻种子工作的紧急通知
索 引 号:01414358X/2016-00058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其他 组配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溧农发〔2016〕131号 发布机构:农林局
产生日期:2016-07-07 发布日期:2016-07-0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切实做好救灾水稻种子工作的紧急通知
关于切实做好救灾水稻种子工作的紧急通知
溧农发〔2016〕1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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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针对近期洪涝灾害造成部分水稻田受灾绝收的实际,我局在评估灾情后迅速采购救灾水稻种子“武运粳27”20万公斤,并在7月5日、6日通过农业信息平台公开了下拨各镇(街道)的种子数量,希各镇(街道)迅速到溧阳市种子有限公司提种并及时发放给受灾农户,用于灾后补种。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使用范围

用于灾后补种的种子必须是受灾严重、稻苗无恢复可能的田块。播栽期原则上掌握在育秧7月10日前,直播7月15日前。

二、使用制度

救灾种子只能用于本次洪涝灾后补种,不得流入市场或作商业性串换,也不得闲置不使用,必须做到专人、专职管理。

三、使用台账

1.救灾种子的发放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发放数量以村(组)为单位进行公开公示,并拍照存档,务必做到帐目清楚,手续完备,发放的原始凭证和记录要妥善保管,以备检查。

2.建立台账,以村为单位建立工作台账。台账内容主要包括受灾农户姓名、家庭地址、补种(补栽)面积、种子领取数量、身份证号、农户签字等。

四、监督管理

种子发放后,我局将成立“救灾种子”核查工作组,到每个镇(街道)以村为单位进行随机检查,一旦发现申报面积和实际补种(栽)面积不符的,将给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另还需追加救灾种子的镇(街道),可以镇(街道)政府的名义,向市农林局提出申请,同时提供救灾方案。

 

 

 

溧阳市农林局

2016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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