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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昆仑街办: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太湖流域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及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16〕78号)及中央环保督察组有关要求,请各镇(街道)严格对照市政府印发的《溧阳市畜禽养殖区域划定方案》(溧政发〔2010〕30号)划定的禁养区范围,再次对辖区内禁养区畜禽养殖的情况进行调查,查漏补缺,确保全面、真实,不得瞒报、虚报和漏报。
请各镇(街道)于8月11日前将调查表格纸质材料(盖章)上报市农林局,同步报送电子稿。联系人:陈罗明,电话:87269395,邮箱:lynljhnk@126.com。
溧阳市农林局 溧阳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