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端应用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智能问答
登录个人中心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农委《关于印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创牌立信活动年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农办质〔2015〕5号)文件要求,在全市评选出10家企业诚信度高产品质量好的农产品生产企业为2016年度农产品“创牌立信”先进单位。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范围
全市范围内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殖大户等农产品生产企业(基地)。
二、 评选条件
参选企业(基地)需符合以下条件:
1. 生产记录完整且符合相关要求;
2. 有无公害农产品以上产品等级认证;
3. 主要产品标准体系完备,生产过程标准化水平较高;
4. 产品有包装标识,可通过包装信息进行追溯;
5. 定期接受各级农业部门的监督检查和产品抽检,且近2年内无禁限用农药超标;
6. 近两年内无农产品质量安全投诉。
三、 评选要求
企业(基地)应向农林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提出申请,如实填报“创牌立信”活动申请表,并根据附件2的《溧阳市“创牌立信”先进单位评选考核表》要求提供材料。
四、评选程序
评选采取自下而上、自检审核和专家组审核相结合的形式。鼓励各企业(基地)根据自身情况申报农产品“创牌立信”先进单位。
1. 各企业(基地)参加市“创牌立信”先进单位申报截止日期为2016年10月20日。申报企业可涵盖农产品、畜禽产品、水产品。
2. 由市农林局组织专家组,根据争创农产品“创牌立信”先进单位候选名单,对参加候选农产品企业进行考核打分(见附件2)。
3. 由专家组根据考核打分结果进行综合评估,最终评定10家企业(基地),将通过溧阳农林信息网公示,并给予一定的资金奖补。
五、其他
(一)上年度已申报成功的企业本年度不得重复申报。
(二)各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对评选单位进行动态管理,出现以下情况需及时上报建议取消其先进资格。
1. 出现大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
2. 进入江苏省农业系统社会法人失信行为“黑名单”的;
3. 企业破产、注销或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4. 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
5. 企业被举报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经核实属实的;
6. 企业主动申请撤销的;
7. 其他应当撤销的情形。
附件1:《溧阳市农产品“创牌立信”先进单位评选表》
附件2:《溧阳市“创牌立信”先进单位评选考核表》
溧阳市农林局
2016年10月8日
溧阳市农林局办公室 2016年10月8日印发
附件1
溧阳市农产品 “创牌立信”先进单位评选表
企业名称
注册时间
地址
邮政编码
单位网址
微信号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销售联系人
单位性质
□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
□外资企业□合资企业
□私营企业□合作社
□其他_____________
注册资金
企业基本
情况
镇级主管 部门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评审意见
溧农发2016年187号附件.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