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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局各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市农业生态文明建设,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推进全市农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希各单认真贯彻实施。
溧阳市农林局
2016年10月11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推进全市农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指导意见
为全面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全面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加快推进我市农业生态文明建设,根据省农委《关于全面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加快推进农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苏农环〔2016〕5号)、常州市委市政府印发的《2016年全市生态文明在行动工作方案》(常发〔2016〕6号)、常州市政府印发的《常州市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重点任务行动方案(2016-2017年)》(常政发〔2016〕40号)以及市委办市府办下发的《溧阳市网格化环境监管实施方案》(溧委办〔2016〕29号)等文件精神,全面落实“管行业,必须管污染防治”的新要求,进一步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全市农业生态文明建设,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围绕加快建设生态循环型农业的目标,把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作为发展现代农业、保护生态环境、推进农业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着力转变农业生产方式和资源利用方式,优化农业产业布局,建立农业生态文明长效机制,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农业发展道路。
二、工作职责
负责制订农业、畜牧业专项规划及农业生态建设规划,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负责指导农作物秸秆、农用薄膜等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工作;依法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参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负责指导农业生产节能减排,推进畜禽粪污综合利用;负责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监督工作,散养密集区实行畜禽粪便污水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负责依法查处渔业水域内非法养殖和非法捕捞行为,指导水产养殖污染治理;负责依法对渔业、农业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林业发展规划、造林绿化、森林资源保护、湿地保护资利用等工作;负责依法加强农用机械、渔业船舶的节能减排工作;负责对从事屠宰的单位和个人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农业污染监管本级网格运行管理,构建职权清晰、分工协作、运转高效的环境监管机制;负责对本级网格重大农业污染问题、环境污染纠纷和上级交办的重点环境信访的调处,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负责对下级网格进行指导、督查、考核。此外,还有配合环评、配合污染事故调查、配合编制秸秆综合利用规划、配合编制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等配合职责。
各镇(街道)农业污染治理职责以及农业生态文明建设任务,请根据当地党委、政府的要求,结合本通知精神,按照“党政同责、齐抓共管,属地管理、责任到人,各有侧重、差别监管,强化基础、提升能力”工作原则,牵头做好各项工作。要加强部门之间的组织协调,明确职责与任务;在农业部门内部,要将承担的相关职责、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职能部门,不留盲区,责任到人。
三、目标任务
到2020年,全市农业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治理,实现农业生产、生态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逐步构建“功能布局合理、资源利用集约、面源污染可控、农村环境良好”的农业生态环境新格局。化肥农药使用总量实现零增长,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90%以上,氮肥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0%以上,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使用面积占比达到85%;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6%,农膜等农业废弃物回收利用率达到80%;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配套建设粪便污水存贮、处理设施治理率达90%,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达96%;林木覆盖率达31%,自然湿地保护率达50%;水产养殖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四、重点工作
(一)开展生态循环农业创建。按照常州市生态循环农业发展规划要求,积极探索生态循环农业发展模式,推进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基地和项目建设。鼓励、引导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主体发展现代生态循环农业,推广设施农业生产废弃物循环利用、大田循环农业和秸秆大棚生态种植,实现种养有机结合,农牧循环发展。
(二)开展畜禽养殖污染综合防治。通过调整、改造、提升,推进养殖污染综合治理和资源化利用。科学规划畜禽养殖布局,统筹考虑环境承载能力以及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要求,发展农牧渔结合模式。重点推进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关停和非禁养区养殖场整治提升,因地制宜推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技术模式,鼓励和支持散养密集区实行畜禽粪污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引导发展生物有机肥加工。建立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对动物尸体进行集中无害化加工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三)开展水产养殖污染管控。落实江苏省水域滩涂养殖规划的相关要求,调整渔业产业结构,大力推广生态渔业、增殖渔业、循环渔业。制订本地区百亩连片标准化池塘改造方案(2016-2020年),开展池塘标准化改造,建设尾水净化区,推广养殖尾水达标排放技术,有效控制水产养殖业污染。
(四)开展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制订实施种植业面源污染防治方案,建立连片绿色农业污染控制区。建立完善科学施肥管理和技术体系,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绿肥种植和有机肥的使用。实行农艺农机融合、基肥追肥统筹,因地制宜推进化肥机械深施、机械追肥、种肥同播、水肥一体化等技术,提高肥料利用率,切实减少化学肥料施用。加强病虫害监测预警,提升重大病虫害监测预警能力;坚持分类指导、科学防控,推进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相融合,大力推进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提升植保服务的专业化、市场化水平;加快绿色防控技术的推广应用,建设与推广一批绿色防控示范区和技术模式;推广应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应用大中型高效植保机械,提高农药利用率,逐步提升科学用药水平。
(五)开展种植业废弃物综合利用。以秸秆还田为重点,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因地制宜推进秸秆能源化、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利用。探索不可降解农膜等农业投入品的回收利用,引导推广使用可降解农膜地膜,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农田污染。
(六)开展农业生态保护。加强绿化造林和湿地保护,巩固提升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成果,扎实推进森林生态屏障、城乡绿色家园、森林生态景观廊道建设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森林景观质量提升等五大工程。大力建设高标准农田,加强耕地质量建设,深入实施耕地地力综合提升项目,不断提升耕地产出能力,建立完善耕地质量监测网络体系和耕地质量长效管理机制。加大地方动植物品种资源和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力度,加大水生生物资源增殖放流,保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安全。加大生态补偿力度,进一步提高水稻生态补偿标准,同时推动扩大生态补偿范围,争取将生态湿地纳入其中,促进湿地保护。依法规范化肥、农药、兽(渔)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市场秩序,严厉打击非法制售和使用违禁药物的行为,依法打击乱砍滥伐树木和涉渔违规生产经营活动。
五、措施保障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切实推进全市农业生态文明建设,市农林局成立农业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相关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局相关科站(单位)为成员单位,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加强对镇(街道)工作的指导与服务。各镇(街道)要切实增强对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和农业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要切实加强对农业环境污染治理和农业生态文明建设的组织领导,成立机构,健全机制,统筹协调,明确职责,细化任务,落实责任。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的予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二)科技创新,政策扶持。要充分利用省内外科研院校的科技力量,鼓励引导农业企业、农业环境企业开展多形式的产学研结合,组织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前瞻性、关键性技术攻关,加快已有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切实提高科技支撑水平。在节水节肥节药绿色生产技术、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等重点领域,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技术模式。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资金支持制度,积极争取各方面资金投入农业生态环境建设,聚焦种养结合循环农业、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测土配方施肥、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等重点环节,发挥项目资金导向作用,力争实现项目资金的最优投入和项目实施的最大成效。
(三)加大宣传,提高能力。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横幅、印发农业环境保护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和技术服务活动,有效提高农企农民的环保意识,营造全社会关注农业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定期组织业务培训,提高履职能力。
(四)完善制度,强化配合。加强农业生态文明建设和农业环境污染治理工作的目标考核、定期例会、日常检查、信息交流等制度建设,构建部门协同配合、工作信息畅通、高效的运行机制。一是建立目标任务考核制度。依据溧阳市级年度工作任务目标,分解落实到各镇(街道)和局各科站职责,实行目标化管理、工程化推进、绩效化评估。二是建立工作例会制度。不定期召开农业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会议,研究解决农业生态文明建设、农业环境污染治理工作中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并对工作进行统一部署。局相关分管领导及科站负责人要制定日常督查和巡查等工作计划,加强部门之间的联动配合,运用随机抽查和专项督查等方式,加强工作监督。三是建立信息月报制度。每月20日前,各镇(街道)、局各成员单位,要将当月的工作情况报局环能科汇总。
以上意见,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溧阳市农林局农业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单位及职责分工
附件
溧阳市农林局农业生态文明建设工作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职责分工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局主要负责同志
副组长:局相关分管负责同志
成 员:局相关科站、局属相关单位。
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局分管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环能科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局环能科承担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主要职责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贯彻上级主管部门、市委、市政府关于农业生态文明建设重大决策部署,组织重大问题调研、政策制定和规划编制,定期听取全市农业生态文明建设进展情况,研究存在问题、制定推进措施;落实网格化环境监管市农业污染监管工作组任务。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对上级主管部门及市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络、局内综合协调;负责领导小组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和督查督办,提出推进工作的措施建议,制定重点任务分解落实方案报领导小组议决;负责工作信息的收集、整理、报送等。
(三)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1、办公室(组织人事科):协调指导重大活动安排,协调相关科站做好有关信息发布和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综合协调农业污染监管信访工作,协助组织起草推进农业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文件;负责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涉及农业环境保护职责梳理。
2、环能科:配合编制生态循环农业发展规划;指导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工作;指导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指导全市生态循环农业建设与示范创建;指导、协调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和省太湖水污染防治农业项目的实施。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与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和市政府相关部门的联络与协调;负责相关工作台账建立与情况统计。
3、政策法规科:开展农业生态文明建设重大政策调研,负责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与咨询,执法人员培训,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执法监督工作。
4、市场与经济信息科: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产品技术和质量标准;配合省、市有关部门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相关统计监测和相关评价指标的制定。
5、计划财务科:协助提出促进农业生态文明建设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牵头农业生态文明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监管。
6、科技教育科:组织开展农业生态文明建设、废弃物综合利用方面关键技术攻关,推广相关科技成果,增强科技支撑;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农业生态文明建设财政项目管理;负责相关工作台账与情况统计。
7、监察室:负责对农业生态文明建设、农业污染监管工作的跟踪督查,对工作失职、渎职等行为进行执纪问责。
8、园艺技术推广站:指导园艺业结构调整,发展休闲观光农业,指导中国美丽休闲乡村和各级休闲观光农业示范村建设;拟定并组织实施园艺业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指导园艺业污染防治与监管,指导农民科学施肥用药,指导园艺业清洁生产技术与模式推广,推广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病虫害绿色防控新技术,推进园艺作物绿色防控标准园创建;负责园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与模式推广;负责相关工作台账建立与情况统计。
9、畜牧兽医科:拟定并组织实施畜牧业发展规划,指导畜牧业结构调整,优化畜禽养殖区域布局;组织开展畜牧生态健康养殖,指导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禁、限养区划定工作,指导各地开展禁养区养殖场关停及整治;指导种养结合、农牧循环发展;负责相关工作台账建立与情况统计。
10、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畜牧兽医站):指导开展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负责生态健康养殖技术与模式的研究与推广,推广养殖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技术;负责相关工作的台账建立与情况统计。
11、动物卫生监督所:负责养殖环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监督工作,指导无害化处理环节污染防治与监管,依法开展相关执法工作。
12、畜禽屠宰管理办公室:负责屠宰环节病害产品无害化处理的监督工作,配合开展生猪屠宰污水治理;负责相关工作台账建立与情况统计。
13、水产科(水产技术推广站、渔政监督大队):拟定并组织实施渔业发展规划;负责渔业生态健康养殖技术与模式推广,指导生产者正确使用渔业投入品,指导渔业养殖环节污染防治与监管;指导水污染治理的渔业项目实施;指导渔业船舶节能减排;保护渔业资源;负责相关工作台账建立与情况统计。
14、林业科(林业站):拟定并组织实施林业发展规划;组织开展植树造林;负责森林资源、湿地资源、陆生野生动物的保护与利用;负责相关工作台账建立与情况统计。
15、农业资源开发科(外向型农业科):拟订并组织实施农业资源开发规划,建设高标准农田;负责相关工作的台账建立与情况统计。
16、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科:拟订并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建设规划;组织协调农业投入品的质量检验;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信息发布;承担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质量认证和监督管理工作;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实施农畜水产品及其投入品的抽样工作;负责相关工作台账建立与情况统计。
17、农机科:拟定并组织实施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技术路线和操作规程;指导、落实省下达的秸秆机械化还田年度目标任务及其专项资金管理;指导农用机械报废更新、节能减排与污染防治与监管,推广施肥机械、植保机械和农机节能减排技术;负责相关工作的台账建立与情况统计。
18、农业科(作物栽培技术指导站):农业科牵头组织作物栽培技术指导站、土壤肥料技术指导站、植保植检站拟定并组织实施粮油种植业面源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组织开展粮食绿色高产高效创建;指导粮油种植业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负责相关工作的台账建立与情况统计。
19、土壤肥料技术指导站:开展产地土壤重金属监测;指导生产者科学合理使用肥料,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和绿肥种植技术;指导化肥面源污染防治;负责相关工作的台账建立与情况统计。
20、植保植检站:开展农作物虫害预测预报,指导生产者科学合理使用农药,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植保综防新技术;指导农药面源污染防治;负责相关工作的台账建立与情况统计。
21、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所:依法组织开展涉及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执法工作。
22、农业行政执法大队:依法组织开展涉及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执法工作。
抄 送:常州市农业委员会。
溧阳市农林局办公室 2016年10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