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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为加强2016年秋季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和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坚决打击乱捕滥猎滥食和非法经营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活动,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我市生态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江苏省林业局转发《国家林业局关于做好秋季候鸟等野生动物保护执法和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的通知》(办护字﹝2016﹞191号)文件要求,经市农林局研究决定, 2016年11月1日至2016年11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秋季候鸟等野生动物保护和疫源疫病监测防控专项执法行动”。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候鸟等野生动物资源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现实需要。秋季是候鸟大规模迁徙和集群活动的季节,也是近年来乱捕滥猎滥食和非法经营鸟类等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案件与野生动物疫病的高发期。各乡镇农服站要高度重视,把候鸟等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列入重要日程,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和工作重点,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坚持阶段性工作与常抓不懈相结合,切实做好候鸟等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工作。
二、 抓住重点,打防并举
各乡镇农服站要抓住工作重点,扎实推进辖区内野生动物保护和疫源疫病的防控工作。一是加强对湿地、森林公园、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迁徙通道的监测巡护,强化对上述区域周边居民的宣传教育,对发现违法猎捕和运输野生动物以及出售禁止使用猎捕工具的,要予以严厉查处并及时移交森林警察大队。二是加强对非法繁育和经营利用、滥食野生动物单位的监督,严厉打击无证繁育或超越行政许可范围繁育野生动物,以及非法出售、购买和利用野生动物制品的违法违规行为,发现存在违法交易的,要抓住线索,及时上报信息。三是强化候鸟等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各乡镇农服站要按照《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管理办法》和《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技术规范》的要求,全面实行重点时期监测,并根据鸟类迁徙变化及时调整重点监测区域布局,加密监测巡查线路,落实监测岗位职责,做好信息报告工作,密切关注候鸟等野生动物的异常情况,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现场控制”,严防可能的疫情扩散危害。要加强对野生动物繁育场所特别是鸟类繁育单位的监测和隐患排查,督促落实消毒、免疫等卫生防疫措施;积极做好活体鸟类及其产品交易市场的隐患排查,努力切断野生动物疫病传播途径。
三、 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乡镇农服站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强化打击野生动物非法交易的工作要求,以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为契机,加强社会宣传,普及法律知识,特别是宣传关于“禁止生产、经营使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禁止使用没有合法来源证明的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以及“禁止为食用非法购买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新规定,提高社会公众遵纪守法、主动拒食野生动物的自觉性。
附件:溧阳市开展秋季候鸟等野生动物保护执法专项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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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农林局
2016年11月16日
溧阳市农林局办公室 2016年11月16日印发
溧农发[2016]220号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