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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现将《溧阳市安监局机关工作人员平时综合考评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溧阳市安监局机关工作人员平时综合考评实施细则(试行)
附件2:机关工作人员平时综合考评等次评定参考标准
溧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5月4日
附件1
溧阳市安监局机关工作人员平时
综合考评实施细则(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局机关工作人员日常管理和考核,全面客观准确评价机关干部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提升全体工作人员管理工作信息化、科学化水平,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机关工作人员平时综合考评试点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考核对象
局机关全体在编非领导成员的工作人员。对领导成员(含主任科员)的平时考核,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按有关规定办理。
二、考核原则
以客观公正、注重实绩、分层分级为原则,坚持领导与群众评价相结合,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平时与年度考核相结合,考核与监督相结合,激励与约束相结合。
三、考核方式
依托溧阳市机关工作人员考核管理系统进行综合考评。
四、考核内容和方法
平时综合考评包括平时考核、民主测评两个部分,考核结果实行百分制,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等次评定标准见附件)。
平时考核,占平时综合考评总分的60%,主要考核工作人员日常工作情况。依托考核管理系统日志功能实行“日记实、季评鉴”。局工作人员每日在系统上记载工作情况,每季度末由相应的考评主体进行评鉴(科室负责人由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评鉴,科室成员由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评鉴), 每季度满分100分,依据工作实绩,分为100分、85分、70分、50分四个等次,取四个季度平均分得出平时考核成绩。
民主测评,占平时综合考评总分的40%,对工作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总体评价。每年组织两次,上半年在6月底进行;下半年在12月底进行。民主测评满分100分, 分为100分、85分、70分、50分四个等次,取两次测评的平均分得出民主测评成绩。
依据平时考核、民主测评权重比例核算出平时综合考评得分。
五、考核程序
(一)年初, 个人根据岗位职责、年度工作目标等制定年度工作计划。
(二)每季度初,根据局、科室季度工作安排,制定个人季度工作计划。
(三)平时,以写实的方式简明扼要地将每天所做的主要工作记录在电子工作日志上。
(四)每季度末,个人结合季度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进行季度总结,由考核主体对个人进行评鉴 。
(五)6月底,进行上半年度民主测评。
(六)年底,进行下半年度民主测评,同时对科室实绩进行考核。考核管理系统按照各分值权重比例核算个人综合考评得分。局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平时综合考评得分情况,确定考评等次,其中“好”与“较好”的人数分别控制在本单位参加考评总人数的10%与20%以内。平时综合考评结果按管理权限报送市委组织部或市人社局备案。
六、考核结果运用
(一)平时综合考评结果与年度考核挂钩。年度考核被评定为优秀等次的干部,要求平时综合考评结果在“较好”以上等次。平时综合考评结果为“差”的人员,年度考核原则上不得确定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二)平时综合考评结果与干部使用挂钩。提拔或转任重要岗位的干部, 要求在平时综合考评中排名靠前。连续两年考评等次为“差”的,视情进行诫勉谈话、调整岗位、降职或免职处理。
七、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平时综合考评是年度考核的基础, 各科室要提高对平时综合考评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要把平时综合考评与年度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与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结合起来、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与推进全年各项目标任务结合起来,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作落实。
(二)规范操作。电子工作日志原则上要一日一记,如因
公外出或因工作原因漏记可以补记,最长补记时间不超过7个工作日,不能以阶段性时间或周记的形式进行记录。工作日志的记录应当具有完整性、连续性,写清工作的时间、内容和完成情况,确保每名工作人员对自已的工作任务、每项工作的进展程度, 始终做到心中有数。
(三)强化监督。局考核领导小组定期对电子工作日志制
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对于敷衍搪塞、流于形式的科室和个人查实一次,通报批评一次。对消极应付或填写不及时、不规范、不准确、与事实不符等工作人员通报3次以上,平时综合考评不得确定为“较好”以上等次,取消年终评优资格。
附件2
机关工作人员平时综合考评等次
评定参考标准
一、“好”的标准:思想政治素质高,工作责任心强,承担工作数量多、难度大;工作效率高、效果好;精通业务,善于创新;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二、“较好”的标准:思想政治素质高,工作责任心强,承担工作数量较多,工作有一定难度;按时完成各项工作,取得预期效果,质量较好;业务熟悉,工作有一定创新与突破;较好地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三、“一般”的标准:按职责完成工作目标任务,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无违法违纪行为。
四、“差”的标准:平时综合考评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
(一)工作无计划,承担工作任务数量严重不足;
(二)因工作责任心不强,出现责任差错,造成严重后果;
(三)多次无故迟到、早退,或一年内旷工累计达5个工作日;
(四)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 造成严重不良影响;
(五)违反工作纪律,且情节严重;
(六)拒绝参加平时综合考评;
(七)其他可评估为“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