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端应用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智能问答
登录个人中心
各镇(区)人民政府,市安委会有关部门和单位:
根据《市安委办关于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题征文活动通知》(溧安办〔2016〕15号)的文件精神要求,为进一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各项活动,提升安全责任意识,市安委办于2016年4月13日至6月10日开展了以“落实主体责任 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征文活动,围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意义、作用、体制、保障等方面进行理论与实践的探讨。
各镇(区)、市安委会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高度重视此次活动,广泛动员,积极参与,活动共收到征文38篇。从6月中下旬开始组织征文评选,经评定,现产生一等奖1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4名,优秀奖9名,给予全市通报表彰:
一等奖:史金强
二等奖:施渊缤、周剑涛、杨 旭、潘 光
三等奖:杨浩明、段德武、朱 峰、陈安琪
优秀奖:杨益俊、宋 超、何云蛟、郭燕兵、朱 慧、
许 进、管国新、周 阳、朱鹏宇
希望受到表彰的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坚持正确导向,勇于创新实践,共促主体责任落实,为安全生产作出新贡献。
溧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