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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中共溧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委员会关于免去蔡恒稚等同志职务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43555/2016-00026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其他 组配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溧卫计委〔2016〕13 号 发布机构: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产生日期:2016-10-19 发布日期:2016-10-1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中共溧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委员会关于免去蔡恒稚等同志职务的通知
溧卫计委〔2016〕13 号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局各直属党委(党支部),各镇(区)卫生院:

    经研究决定:

    免去蔡恒稚同志天目湖镇卫生院院长职务;

    免去王  芳同志皮肤病防治所党支部副书记职务。

    朱建逸副院长主持天目湖镇卫生院工作。

 

 

 

中共溧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委员会

2016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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