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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各直属党委(党支部),各镇(区)卫生院: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
刘 峰同志任溧城镇马垫卫生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王志财同志任天目湖镇卫生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中共溧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委员会
2016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