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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确定2015年城镇居民和农村农民社会抚养费征收基本标准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43555/2016-00009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通知 组配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溧卫计发〔2016〕26号 发布机构: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产生日期:2016-04-29 发布日期:2016-04-2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各镇(区、街道)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局机关各科室:根据溧阳市统计局《2015年溧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5年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8445元,农村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9880元。请以此作为对本市城镇居民和农村农民中违法生育者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基本标准。附件:《2015年溧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溧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6年4月29日2015年溧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doc
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确定2015年城镇居民和农村农民社会抚养费征收基本标准的通知
溧卫计发〔2016〕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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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区、街道)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局机关各科室:

根据溧阳市统计局《2015年溧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5年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8445元,农村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9880元。请以此作为对本市城镇居民和农村农民中违法生育者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基本标准。

附件:《2015年溧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溧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4月29日

2015年溧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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