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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医疗卫生机构:
为强化落实医疗、护理核心制度,进一步加强医疗、护理质量管理,保障医疗安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医疗、护理质量安全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医疗、护理质量安全检查,强化医疗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坚持质量第一、安全第一,以人为本的理念,完善管理制度,加大管理力度,进一步规范诊疗流程和行为,严格落实各级管理责任制。
二、开展对象
全市各医疗卫生机构。
三、检查重点
各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护理核心制度的培训、执行落实情况。
四、时间安排
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16年9月30日。
五、检查方式
各医疗卫生机构全面进行自查自纠工作,于9月8日前将医疗、护理质量安全检查工作自查情况汇报材料(加盖公章)报市卫计局医政科,我局也将随机抽取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现场督查。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医疗质量安全及临床诊疗技术与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乃至生命安全密切相关,也关系社会和谐与稳定,各医疗卫生机构必须高度重视,要根据本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全面开展本机构医疗、护理质量安全自查自纠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认真总结,及时整改。
2.常抓不懈,建立长效
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将本次医疗、护理质量安全检查工作与医疗机构日常医疗、护理质量管理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采取有力措施,狠抓落实,保持常态化管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3. 加强监督,严肃追责 各医疗卫生机构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医疗安全与责任追究制度,提高制度执行力,要强化医疗卫生机构监督管理,市卫生计生局将对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医疗、护理安全制度落实情况不定期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凡严重违反制度规定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单位及个人,将予以通报、查处,并实行责任追究。
溧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9月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