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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区)卫生院,局各直属医疗卫生单位,各民营医院:
岁末年初,天气寒冷,气候干燥,各医疗卫生单位将迎来用电、用火、用油、用气高峰,引发火灾的不安全因素增多,加之全国两会及元旦、春节等节日临近,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十分繁重。根据上级要求,现就今冬明春卫生计生系统火灾防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在全市卫生计生系统深入开展火灾防控工作,积极组织消防宣传培训,认真进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扎实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工作,持续提升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水平,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确保全市卫生计生系统火灾形势平稳,为全国及省市两会以及重要节日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时间
从即日起至2017年全国两会结束。
三、组织领导
局成立由局长陈志豪和局党委书记史平淮任组长,副局长孙晓平为副组长,全市各医疗卫生单位党政负责人为成员的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联络沟通、情况汇总、督导考核等工作。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明确职责分工,强化信息沟通,定期通报工作情况,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四、工作内容
全面排查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管理、建筑防火、消防安全疏散、自动消防设施、公共场所室内装修、电气线路设备等方面存在的火灾隐患。具体包括:
(一)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贯彻执行情况,消防安全责任制、工作制度、操作规程是否建立及落实。
(二)单位消防行政许可手续是否完备,消防控制室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三)电气线路敷设以及电气设备运行情况,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符合要求。
(四)建筑消防设施配置及运行情况,消火栓、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从业人员是否熟练掌握基本的防火、灭火常识。
(五)单位是否违反消防技术标准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
(六)单位外墙门窗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七)综合性建筑各功能分区间的防火分隔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八)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场所是否与有资质的企业签订维护保养协议,并每月开展维护保养。
五、工作方法和措施
(一)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
各单位要突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重点,开展全方位、不间断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全面清剿火灾隐患。要集中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活动。设有建筑消防设施的火灾高危单位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对现有消防水源情况进行一次排查登记,对存在问题的要及时进行维修保养,切实保证灭火救援实战需要。
(二)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结合冬春季节火灾特点,有针对性地加强消防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各种消防安全宣传资源,加强消防公益消防宣传,大力宣传消防安全法律法规,防火灭火基本常识和自救逃生基本技能,全面增强单位职工和就医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努力减少消防违法违章行为。要组织开展单位内部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尤其要以消防安全重点岗位人员、单位后勤保卫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为重点,全面加强消防职业技能培训,切实提高广大干部职工消防安全素质,增强职工火灾事故应急和处置能力。
(三)强化重大节点消防安全检查
各单位要紧盯“两节”、两会期间等重大节点,并在两会前期,对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施工现场认真开展针对性排查治理,认真整治堵塞安全通道、停用消防设施、动用明火等违法行为,最大限度地消除火灾隐患,确保节日期间万无一失。
(四)全力做好灭火和应急救援工作
各单位尤其是二级医院要立足单位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疏散逃生、灭火自救应急预案,加强灭火和应急救援装备、药剂和物资储备,在专项行动期间,开展以实地熟悉、实兵调派、实战控火及疏散救生为重点内容的应急演练,进一步提高快速反应和自救逃生能力。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从讲政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落实好消防安全检查整治;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整治工作方案。各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要贯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按照行动方案,亲自带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明确工作任务,细化责任目标,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单位的消防安全。
(二)强化协同配合
各单位要通过科室自查、专干摸排、领导督查等方式,形成火灾隐患集中整治合力。对涉及消防安全隐患的要及时整改,一时整改不到位的,要明确专人盯死看守,确保万无一失。今冬明春期间,各单位要主动联系公安、消防等部门参与本单位的消防检查,接受指导,强化管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确保实效。
(三)强化责任落实
各单位要切实履行消防工作职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严格责任追究,行动期间凡发生亡人火灾的,必须逐一进行责任倒查,并严肃追究责任。
(四)强化信息报告
要及时总结并上报相关工作信息。各单位请于11月9日前将本级工作方案报局办公室,并于每月23日前上报当月工作情况,遇有重大情况随时上报,2017年3月24日前报送今冬明春消防工作小结。局将汇总全市卫生计生系统情况后向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告。
溧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