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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区安监中队:
为认真吸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贯彻落实《2016年溧阳市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具体措施》(溧消安〔2016〕01号)通知精神,加强全市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保持高压态势,全面排查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场所消防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着力解决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场所安全监管,强化企业安全意识,树立安全生产执法权威,推动“两个责任”落实,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不在重要场所、重要节点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不因监管不到位发生亡人火灾。
二、组织领导
(一)组长:黄金元
成员:陈翔、宋超、毛洪、史晓峰、蒋金达
(二)联系人:陈翔
办公室设在安监局监管二科
三、检查范围和内容
(一)检查范围。
涉及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企业,油气管道企业、成品油库、加油站。
(二)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场所防火间距是否满足标准要求;生产工艺、装置设备和储存设施、储存方式是否符合防火防爆要求;是否建立符合规定的各类安全制度、操作规程,重点工种操作人员是否经过专业培训,是否制定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并开展演练。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和自查整改阶段(6月中下旬)
1、各镇区要制定实施方案,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
2、涉及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场所的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相关规定、标准的要求,认真进行自查自改,对查出的隐患,要逐一登记、建档,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下旬-9月上旬)
各镇区要对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场所自查自改情况进行全面督导和检查。根据职责分工,对监管职责内的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场所逐一进行核查,督促整改、跟踪问效。对逾期未整改的,要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对情节严重的,要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并依法予以关闭取缔。
(三)总结验收阶段(9月下旬)
各镇区要对这次专项检查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突出所做的重点工作和成绩亮点,提出解决问题和困难的思路和建议,并于9月20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送市安监局。市安监局将适时组织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镇区和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吸取河南老年公寓火灾事故教训,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切实加强对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各级政府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企业的主体责任,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各镇区要充分调动各方力量,采取抽查、互查、督查、暗访、联合检查等多种形式,重点开展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等企业的执法检查,及时发现各类消防安全隐患,依法查处各类非法违法行为;不断规范作业行为,减少和杜绝“三违”现象,全面提升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场所现场安全管理水平。
(三)依法查处,严格执法。各镇区要加大查处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一般隐患,要督促企业立即整改;对重大消防安全隐患,要提请挂牌督办,督导企业定计划、定措施、定资金、定期限、定责任,限期整改,并在整改完成之前,制定应急预案和有效监控措施,确保不发生事故;对逾期不予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的,一律停产停业,并依法实施关闭;对拒不整改导致发生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各镇区每周上报工作情况。
(联系人:陈翔;电话:13775255688)
溧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