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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上报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44291/2016-00016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其他 组配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溧安办〔2016〕9号 发布机构:安监局
产生日期:2016-03-01 发布日期:2016-03-0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上报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的通知
溧安办〔2016〕9号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消除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坚决预防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经研究决定,2016年在全市继续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整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镇(区)、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以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性,按照《江苏省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苏安办〔2011〕25号)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在排查中发现的各类隐患,要根据各类隐患的危害程度、治理难度及安全生产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逐一进行梳理、认定,切实做好重大事故隐患排查上报工作。

二、对各镇(区)、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上报的拟由市安委会挂牌督办的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市安委办将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确认,由市安委会发文挂牌督办;对整改难度大、危险性高、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事故隐患将报常州市安委会挂牌督办。

三、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交警大队、市消防大队等部门要根据本行业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认真梳理汇总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建设工程、特种设备、重大火灾等事故隐患,在上报主管部门的同时,抄报市安委办。

四、请各镇(区)、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务必于3月9日前将《溧阳市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申报表》(见附件)报送市安委办。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工作将列入2016年度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联系人:陈安琪;电话:0519-87037603;

传真:0519-87288520;邮箱:liyangajj@163.com 

 

附件:溧阳市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申报表

 

 

 

           溧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2月26日  

附件

 

 

 

 

 

 

 

     溧阳市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申报表
镇(区)、部门(盖章):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行政区划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安全负责人

 

联系电话

 

所属行业

 

所属部门

 

隐患部位:

隐患主要内容(包括存在的风险和可能造成的事故后果)

拟采取措施:

上报日期

 

整改所需要时间

 

隐患等级

 

预计投入

经  费

 

物  资

 

人  员

 

    注: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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