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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转发《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清明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44291/2016-00023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其他 组配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溧安办〔2016〕11号 发布机构:安监局
产生日期:2016-03-31 发布日期:2016-03-3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转发《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清明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溧安办〔2016〕11号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现将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清明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苏安办电[2016]5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扎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加强督察检查,整改事故隐患,严密防范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附件:关于切实做好清明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溧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3月29日     

常安传发[16]6号-201603251507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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