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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为全面掌握全市春季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根据《关于切实做好春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溧安办〔2016〕12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春季安全生产专项督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目的
通过开展督查,认真梳理、排查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堵塞安全漏洞,预防和减少一般事故,防范较大以上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督查时间
4月7日、4月8日(具体安排详见附件)。
三、督查内容
(一)摸排本辖区内停产、半停产企业情况,对停产、半停产企业闲置厂房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统计。
(二)企业“三岗人员“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企业一线操作员工安全生产专项培训情况。
(三)开展以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企业为重点的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危险作业、试生产、外包工程等环节的安全管理情况。
(四)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预测、预报、预警、监测机制情况;应急预案和救援装备配备情况;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和重要岗位的应急管理和值班值守情况。
四、督查方式
采取听汇报、查台账、看现场等形式进行。
五、督查要求
(一)各镇(区)要高度重视此次督查行动,明确1名分管领导组织好督查有关准备工作,确保此次督查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督查时,由各督查小组从所在镇(区)中随机抽查2家企业进行检查。
(三)请各镇(区)接到通知后,认真收集整理各类台账资料,全面总结本镇(区)春季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请各督查组在督查结束后将督查情况统一反馈至市安委办。
(四)各督查小组联络员负责相关联络工作。
联系人:潘钰杰;电话:0519-87037603;
邮箱:liyangajj@163.com
附件:春季安全生产专项督查日程表。
溧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4月5日
抄 送:市政府办,常安办。
溧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4月5日印发
附件
春季安全生产专项督查日程表
组别
成员
时间
镇(区)
第一组
组长:黄金元
成员:高 翔、陈 翔、杨一超
(联络员:杨一超
4月7日
溧城镇、中关村
4月8日
天目湖镇、埭头镇
第二组
组长:袁功陆
成员:李吉瑞、毛 洪、宋 超
联络员:宋 超
上黄镇、戴埠镇
别桥镇、竹箦镇
第三组
组长:汤建国
成员:蒋建成、史金强、潘钰杰
联络员:潘钰杰
上兴镇、南渡镇
社渚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