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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安委办关于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 责任”主题征文活动通知
索 引 号:014144291/2016-00029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其他 组配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溧安办〔2016〕15号 发布机构:安监局
产生日期:2016-04-15 发布日期:2016-04-1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市安委办关于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 责任”主题征文活动通知
溧安办〔2016〕15号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各镇(区)人民政府,市安委会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贯彻落实常州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题征文活动通知》(常安办〔2016〕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要求,提升全市企业安全责任意识,经研究,在全市开展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题的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主题

落实主体责任    促进安全发展

二、征文时间

4月13日——6月10日

三、征文对象

全市安全监管系统、市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

四、内容要求

征文内容围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意义、作用、体制、保障等方面进行理论与实践的探讨:企业如何在法律(法规)层面上落实主体责任;政府如何在监管中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企业如何在自身管理上落实主体责任;企业如何在体制、机制建设上落实主体责任;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其他理论探讨。

征文既可以围绕以上方面的内容作宏观层面的探讨,也可以选择其中一个方面的某一个问题作深入细致的解剖。文章要求主题突出,内容新颖,逻辑严密,结构完整,条理清晰,语句流畅。字数3000字左右。

五、有关事项

1、各镇(区)、市安委会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重视此次征文活动,广泛动员,积极参与。征文稿件数量不设上限,其中各镇(区)稿件数量不少于2篇,市安委会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不少于1篇。优秀征文将上报常州市安委办参加评比。

2、投稿作者统一在文章末尾处右下角注明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

3、市安委办将对稿件进行评比并对优秀稿件予以奖励。

六、投稿方式

各镇(区)、市安委会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做好本地区、行业领域的组稿、收集、遴选、报送工作,并于6月1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杨 旭

电话:0519-87037603

邮箱:490262306@qq.com

 

                   

 

          溧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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