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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监察中队,市各有关单位:
现将《溧阳市化工医药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和当前正在开展的专项整治工作,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1.溧阳市化工医药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2.溧阳市化工医药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统计表
溧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4月25日
附件1
溧阳市化工医药企业安全生产
大检查实施方案
根据常州市安委办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经研究决定,从4月27日起至6月27日,在我市范围内集中开展化工医药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检查目的
深刻吸取常州市近期发生的化工医药企业生产安全事故教训,将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作为第二季度危化品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首要任务,深入排查整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综合运用经济处罚、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约谈警示等措施,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范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检查范围
我市范围内所有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医药生产企业。重点是涉及“两重点一重大”或易燃易爆物质生产存储场所的企业,以及近年发生过事故的企业。突出易燃易爆、高温高压等关键装置,硝酸铵、硝化棉、氰化钠等重点品种,危化品重大危险源和化学品罐区、仓库等重点部位,企业开停车、试生产及施工、检维修作业等特殊环节。
三、检查内容
(一)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方面
1.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的落实情况。是否将《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总局近年来出台的一系列工作要求,转化为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的内容。安全总监、注册安全工程师是否按要求配置。
2.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情况。尤其是企业和单位领导班子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管理机构及其安全管理人员职责落实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清晰,职责是否存在交叉、不清的情况,是否做到了“一岗一责”,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是否纳入了日常考核,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报告情况。
3.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是否按照《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等要求,及时修订完善、执行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和作业规程。是否做到危险作业前风险分析到位、作业许可证会签审批到位、现场监督监护到位、防范措施到位。是否落实对外来施工队伍(承包商)的资质审查、施工方案审查、教育培训、现场监督等安全监督和管理;是否存在以包代管的情况。
4.装置停、开工的安全条件确认和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是是否制定装置停、开工的安全条件确认制度,是否逐项进行安全条件的确认,是否对装置停、开工进行了全面的风险识别,操作人员是否清楚存在的安全风险以及应采取的措施等。
5.企业是否履行了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的相关审批手续;是否组织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和专家,研究提出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及对策,并制定周密的试生产(使用)方案。
6.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物资配备使用情况。汛期和节假日等特殊时段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7.领导带班、专人值班制度执行情况;吸取同行业事故教训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二)本质安全水平提升方面
8.“两重点一重大”企业安全监控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完成情况是否满足规范要求。对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令第40号),重大危险源是否配备了压力、液位、流量、组份等信息的不间断采集和监测系统以及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
9.生产储存装置安全监控自动化系统,对温度、压力、液位、动力、反应速率等因素异常工况,是否实现自动调控、抑制、泄爆、泄压等功能。
10.是否开展了设计诊断,设计诊断或设计复核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是否整改到位。
11.安全设施的完好与运行情况。尤其是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报警系统投用运行情况,操作人员是否掌握检测报警系统,紧急停车系统和联锁等系统是否有效投用,现场视频监控设备是否完好,安全仪表、安全设施是否定期检测。
(三)隐患排查治理方面
12.是否按照《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检查重点指导目录》(安监总管三〔2015〕113号)、《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安监总管三〔2012〕103号)等要求,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修订本企业安全检查重点内容。隐患排查是否做到全面覆盖、责任到人, 是否落实到企业各层级、各部门和各岗位。重大事故隐患是否按规定及时上报。是否严格落实硝酸铵、硝化棉、氰化钠等物品特殊监管措施。
13.是否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进一步落实班组岗位隐患排查责任的指导意见》(苏安监〔2015〕39号),落实企业班组交接班检查和巡回检查制度。
14.是否聘请化工专家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是否及时落实整改。
15.本质安全专项行动验收和有关专项督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是否按照“五落实”要求制定整治方案,落实防范措施。
四、时间进度安排
本次安全大检查从2016年4月27日开始,6月底前结束。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1.自查自纠阶段(4月27日至5月27日)。各乡镇要根据本地实际,抓紧制定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发动和督促企业开展全面的安全大检查。
2.抽查整改阶段(5月27日至6月15日)。各乡镇安监中队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对辖区内相关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抽查。
3.总结提升阶段(6月16日至6月27日)。各乡镇对安全大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报告报市安监局。市安监局将对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督导,通过明查暗访等方式进行抽查。
五、工作要求
1.全面发动,精心组织。各地要结合本地区企业实际和危化品监管重点工作安排,抓紧研究制定实施方案,迅速将此次大检查工作要求传达至所有相关企业。要动员和督促企业开展全面细致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各相关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全员参与,开展全面彻底的自查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应立即整改,暂时不具备整改条件的,要做到“五落实”,限期整改。各企业要于5月下旬前完成自查整改工作,并向当地安监中队及时报告有关检查整改情况。
2.加强督导,力求实效。各乡镇要在企业开展自查自纠的同时,组织专门检查组,采取暗访、抽查、互查、突击检查、专家检查、专项检查等方式,深入一线,检查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情况,有重点地抽查企业关键部位、重要场所和重点作业环节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对安全检查走过场、隐患治理不及时的要约谈企业主要负责人;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一经发现,一律从严处理。
3.认真总结,巩固提高。要把安全生产大检查与年度安全监管工作目标结合起来,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着力提升企业安全生产保障水平。要及时发现企业在隐患排查治理中的典型经验和好的做法,总结提炼予以推广。对在检查中发现的企业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和薄弱环节,要研究制定对策措施,抓紧改进完善。
请各乡镇将安全大检查总结(含报表)于6月25日前报市安监局危化科。
附件2
溧阳市化工医药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统计表
镇(区):
企业类别
检查企业
一般隐患
重大隐患
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责令限期整改
实施行政处罚
其中
约谈企业(家)
排查
已整治
整改率
停产
整顿
暂扣吊销许可证
关闭
取缔
罚款
(家)
(项)
(%)
(起)
(个)
(万元)
生产
经营(含储存)
使用
其他化工企业
合计
填报时间:2016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