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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转发《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五一”节日期间和汛期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44291/2016-00034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其他 组配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溧安办〔2016〕17号 发布机构:安监局
产生日期:2016-05-03 发布日期:2016-05-0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转发《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五一”节日期间和汛期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溧安办〔2016〕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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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现将《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五一”节日期间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苏安办电〔2016〕7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和市安委会近期印发的《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溧安〔2016〕6号)要求,扎实抓好“五一”节日期间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加强对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排查治理隐患,落实事故防范措施,确保“五一”期间和汛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溧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4月29日    

常安传发[16]7号-201604281517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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