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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市有关企业:
现将《2016年溧阳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溧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6年5月13日
2016年溧阳市“安全生产月”
活动工作意见
按照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通知》、省安委办《关于开展2016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开展2016年 “安全生产月”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中央、国务院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围绕“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主题,通过开展系列宣教活动,进一步推动树立红线意识,加强安全法治,落实安全责任,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全民安全素质,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努力保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活动主题
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三、活动时间
2016年6月1日至6月30日
四、组织机构
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由市安委会统一组织,市安委办牵头负责,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结合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各镇(区)和各行业主管部门及单位也应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组织开展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月”活动。
五、活动内容
(一)“安全生产月”启动活动。以市领导发表署名文章拉开“安全生产月”帷幕。
(二)开展安全发展主题宣讲活动。“安全生产月”期间,各镇(区)、各部门要组织宣讲队伍,深入基层集中宣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和安全技能,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党委和政府领导责任。安全生产新闻发言人、理论专家、网评员和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通过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发表评论、撰写体会文章,开展在线访谈和举办论坛等方式传播安全发展观念,普及安全知识和技能,提高全民安全文明素质。
(三)举办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为全国统一的咨询日。当日,市安委会举办全市安全生产宣传广场咨询日活动。咨询活动主要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自救互救方法等,回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
(四)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市各有关部门要以本行业近年来发生的典型事故为素材,通过警示教育展、专题研讨和媒体展映等形式开展事故警示教育。特别要针对夏季危险化学品事故易发特点,开展危险化学品事故警示教育,引导全社会深入吸取事故教训,提高防范意识和能力,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五)开展安全应急预案演练活动。以油气管道、危险化学品、城市燃气、劳动密集型企业、重大建设工程、汛期和校园安全为重点,开展多方联动,多部门协调配合的安全应急预案综合实战演练。立足实际,突出重点,认真制定完善应急预案,提高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六)开展“身边隐患随手拍”活动。各镇(区)要动员组织企业职工、社会公众查找身边的不安全行为并上传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官方网站邮箱(anquanyue@qq.com)或微信公共平台,做到即时拍即时传,经分类梳理后在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官方网站上公布,对公众关注度高的隐患发现者给予适当奖励,提高全社会的安全生产防范意识和能力。
(七)举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题征文活动。各镇(区),市安委会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宣传,以强化安全发展理念、提高全民安全素养为宗旨,做好本地区、行业领域的组稿、收集、遴选、报送工作,并择优上报常州市安委办参加评比,具体按溧安办【2016】15号文落实。
(八)配合常州市安委办开展“安全生产新闻采访专题行”。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典型经验宣传,营造舆论声势,扩大社会影响,增强宣传效果,树立安全监管监察良好形象,决定开展“安全生产新闻采访专题行”活动。专题行活动围绕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结合各镇(区)安全生产特点和着力点,围绕一个主题,选取关键地区和重点企业进行采访报道,宣传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同时,对隐患整治进行暗访,对发现的隐患及时曝光,跟踪推动整改落实。
(九)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危化、建筑、交通、人员密集场所、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内的习惯性违法、违规、违章行为,排查治理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化工医药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范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十)广泛开展安全文化活动。各镇(区)、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开展各类文化宣传、文艺演出、安全培训、法制教育活动。加强指导、推动所辖区域内的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安全社区、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组织开展安全文化优秀作品进重点行业领域、进高危企业、进中小企业活动。
(十一)开展各具特色的行业性活动。继续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青安岗在行动”、“平安校园”等活动。宣传部门要指导各类媒体加强宣传,面向社会公众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报道,通过播放专题节目、开设专版专栏、刊播公益广告等形式,充分发挥媒体的作用,扩大“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影响力和覆盖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平台,结合自身特点,积极开展具有行业(领域)特色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
六、活动要求
各镇(区),市各有关部门、直属单位要按照市安委会的统一部署,重心下移,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要建立健全责任体系、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确保组织机构、人员、经费落实到位。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镇(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专门成立活动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紧紧围绕“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这一主题,结合实际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做好常规动作,创新自选动作,增强活动的知识性、趣味性、针对性和吸引力。在活动的计划部署、宣传发动、组织实施、督促检查、总结提高等各个环节抓好落实,力争使“安全生产月”活动形成特色、做出品牌、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着力推进。各镇(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发挥自身特点,积极参与,相互配合,把各项活动组织好、协调好、开展好、总结好。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要强调针对性,应当结合受教育对象的实际情况选择事故案例,采取视频演示、音频播送以及版面展览等多种形式强化警示效果。安全宣传,要向基础、基层倾斜,内容要更多关联企事业单位以及群众的实际需要;应急救援演练,重点是高危行业、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和领域,强调实战性和实效性。活动期间,市安办将配合省安办开展“守护生命”安全知识大赛。
(三)共同参与,营造氛围。各新闻媒体要积极参与,发挥自身的优势,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文件以及安全生产知识,宣传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典型和好经验、好做法;对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隐患整改不到位的单位进行曝光。
“安全生产月”活动结束后,将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和通报。各镇(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和直属单位请将“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和总结分别于6月1日和6月26日前以电子版形式报市安委办。
联系人:陈安琪
联系电话:87037603
邮箱:liyangaj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