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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现将《关于做好迎接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巡查工作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的通知》的通知(常安办【2016】13号)转发给你们,请对照要点及方法,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做好巡查准备工作。
溧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5月18日
自查自纠.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