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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安监局关于转发《国家安全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的通知》的通知(苏安监办【2016】5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学习贯彻,同时,结合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严格落实值班制度,畅通信息传递渠道,落实事故防范措施,指导和督促有关单位及时做好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安全度汛。
附件: 省安监局关于转发《国家安全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的通知》的通知
溧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6月15日
常安监[16]73号-20160613141844.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