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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各部委办局、直属单位: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刻吸取苏州相城区“6.25”火灾事故教训全力做好当前火灾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常州市消安委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2016年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相关要求,为确保我市社会面火灾形势平稳可控,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和有重大影响的火灾事故,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深入分析研判,明确目标任务。各街道、镇、有关部门要充分认清当前严峻的消防安全形势,深入查找当前火灾防控工作中的短板和不足,研究采取扎实有效措施,全力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一要充分利用基层网格组织和社会综治力量,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层层部署,全面加强消防检查和宣传力度,同时要确保“网格员”消防培训率100%。二要把消防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要对行业系统所属单位的消防安全进行一次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三要深刻吸取苏州相城区“6.25”沿街店面房火灾事故教训,扎实开展沿街商铺、九小场所等消防检查,重点查是否存在违章搭建、违规住人“三合一”和设置铁栅栏、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等问题。
二、强化工作措施,狠抓贯彻落实。各街道、镇、有关部门要在研判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动员部署和贯彻落实,制定有力措施推进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有序开展。一是要突出排查整治重点,加大对易燃易爆场所、超大城市综合体、人员密集场所、化工集中区、“三合一”场所等火灾高风险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坚决消除火灾隐患。二是要全面落实住建、安监、经信、民政、教育、卫生、文广体、旅游、交通、商务、人防等部门消防安全监管职责,加大对所属行业系统单位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适时开展联合检查、联合执法,形成整体合力。三是要组织发动综治办、安监、公安派出所、村(居)“两委”等基层网格力量,沿街沿路加强对本辖区小单位、小场所、小作坊、居民小区的消防检查和宣传,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针对当前居民家庭火灾高发的态势,动员街道、乡镇、公安派出所等基层组织和小区物业,迅速开展“四清一查”专项检查,即:小场所清违规住人,住宅楼道清违规存放电动车、摩托车和可燃、易燃杂物,住宅阳台清可燃杂物,消防通道清违规停放电动车、摩托车和障碍物;查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用油。四是各街道、镇、有关部门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要依法从严查处,督促立即整改。对隐患严重或拒不整改的现象,要严格实施抄告,对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要依法提请政府挂牌督办。
三、加强制度保障,深化整治成效。一是要适时制定相关保障政策,落实社区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按照标准建设微型消防站,切实发挥扑救初期火灾的作用,并做到“有人员、有装备、有战斗力”。要加快商业区、旅游区、开发区等区域消防联防组织建设,优化专业人才、灭火药剂、救援力量等资源配置,提高区域整体防控能力。二是要将简易消防设施安装纳入为民办实事工程,在小场所、小作坊及老年人、少年儿童、残疾人聚集场所等,推广安装简易喷淋、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等实用设施,提高初起火灾预警处置能力。加强全市养老机构消防设施改造,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改造计划。三是民政、教育、卫生、文物、商务、旅游、宗教等部门,要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实施计划,督促行业系统单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并联合公安消防部门对单位达标建设情况进行检查,以标准化管理推进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化。8月底前各部门联合公安部门对行业达标建设情况进行抽查比例不少于10%。四是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加强消防安全警示宣传教育,依托各类新闻媒体以及手机短信平台、微博微信等通讯工具,广泛宣传典型火灾事故案例和安全防控措施,定向发送安全提示和应急处置常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消防安全和单位负责人安全责任意识。
溧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6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