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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实,确保按时完成专项整治目标,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传发[2016]122号)精神和常州市政府部署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意见及有关要求,现决定对我市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列入黄表的企业进行挂牌督办。
各镇(区)要加大督办力度,把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作为日常监管督查的重点,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确保9月20日前整改到位。凡到期未整改到位或整改不合格的企业,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隐患整改督办不力的镇(区),因隐患整改不到位引发事故的责任人员,将依法严肃查处。列入黄表的责任单位请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并于整改结束后7日内将整改情况报市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届时将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验收销号。
附件:列入黄表挂牌督办企业表。
溧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8月15日
附件.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