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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监察中队:
根据常州市安监局《关于立即开展冶金行业安全生产“回头看”专项检查通知》(常安监〔2016〕140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全市开展冶金行业安全生产“回头看”专项检查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安监局关于立即开展冶金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通知》(苏安监电〔2016〕9号)要求和常州市安监局《关于立即开展冶金行业安全生产“回头看”专项检查通知》(常安监〔2016〕140号)要求,从2016年11月中旬至12月中旬,集中1个月间开展冶金行业安全生产“回头看”专项检查。通过开展冶金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进一步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我市范围内有效防范和遏制类似事故发生。
二、检查时间
2016年11月中旬至12月中旬。
三、检查的范围
全市范围内涉及高温熔融金属和冶金煤气的企业 。
四、检查重点
1、着重检查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现场安全管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强化关键设施装置安全运行维护等方面。
2、检查钢铁企业是否存在以下问题:是否达到标准化三级及以上、吊运高温熔融金属是否满足冶金起重机相关要求(额定起重量75吨及以上的冶金起重机必须为铸造起重机,额定起重量75吨以下的冶金起重机定期检验报告检验项目中关于吊运熔融金属的检验结论必须为“合格)、炼钢厂吊运高温熔融金属的铸造起重机是否使用固定式龙门钩、人员聚集场所是否未设置在熔融金属吊运影响区域内、煤气柜与周边建(构)筑物防火间距是否合规。
五、检查方式
(一)企业自查。企业收到检查方案后,对照上述检查内容和有关规定、标准,全面深入排查事故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二)各镇区检查。各镇区安监中队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开展执法检查,切实落实属地安全监管责任。
(三)市安监局督查。市安监局组成督查组,开展抽查,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工作不深入,安全整改和防控措施不到位的企业要依法作出处理。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区务必高度重视,把此次专项行动纳入重点工作进行部署,加大组织协调力度,落实检查内容,并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执法专项行动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和责任人,确保执法专项行动扎实有序开展。
(二)周密安排,务求实效。各镇区和冶金企业要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实际,周密安排,细化任务,落实责任。要把冶金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与《关于开展溧阳市钢铁行业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溧安监〔2016〕47号)有关要求相结合,确保专项检查取得实效。
(三)加强执法,落实责任。各镇区要督促和指导企业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加大安全投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在检查过程中,对主体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工作不深入,安全整改和防控措施不到位等违法违规企业要依法实施处罚;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和重大问题,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挂牌督办,跟踪落实,限期整改到位。对存在问题的钢铁企业,要限期整改,未及时整改的要提请当地政府及时关闭。
(四)掌握信息,及时上报。检查结束后,各镇区安监中队要认真分析总结,形成书面材料,并于2016年12月10日前报至市安监局监管一科。
联系人:高翔 联系电话:0519-87037605
溧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