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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开展2016年食品生产流通环节抽检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43686/2016-00006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其他 组配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溧市监〔2016〕9号 发布机构:市场监督管理局
产生日期:2016-01-04 发布日期:2016-01-0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开展2016年食品生产流通环节抽检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6年食品生产流通环节抽检工作的通知
溧市监〔201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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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局、市场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按照上级部门开展食品抽检工作要求,为认真完成食品生产流通环节抽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务分配
    2016年需开展对食品生产流通环节抽检1910批次,其中食品生产加工环节650批次,食品流通环节1260批次,具体分配见附件。本次食品抽检承检机构分别为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溧阳检测中心、溧阳市市场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二、抽检重点
   (一)重点产品:一是风险程度高以及污染水平呈上升趋势的食品;二是流通范围广、消费量大、消费者投诉举报多的食品;三是风险监测、监督检查、专项整治、案件稽查、事故调查、应急处置等工作表明存在较大隐患的食品;四是专供婴幼儿、孕妇、老年人等特定人群食用的主辅食品;五是有关部门公布的可能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食品;六是已在境外造成健康危害并有证据表明可能在国内产生危害的食品;七是其他应当作为抽样检验工作重点的食品。
   (二)重点区域:加强涉及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食品安全问题多发区,以及农村、城乡结合部、中小学校园及周边等重点区域食品的抽检监测。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抽样要加强对小型生产企业、小作坊生产加工食品的抽样检测;流通环节应涵盖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小食杂店等不同业态的抽检监测等。
   (三)重点项目:加强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检验项目要突出农药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滥用和非法添加、致病菌、重金属、污染物质等安全性指标。  
    三、工作要求
    (一)有序推进,加强协作。
各分局要结合日常监管,配合承检机构开展好食品安全抽检工作,结合食品消费特点,合理安排抽检食品类别,并于10月30日前全面完成抽检工作任务。
    (二)严格处置,加强监管。
各分局要加强对检验不合格食品的依法处理工作,及时上报核查处置情况,同时要督促指导相关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召回、下架退市等整改措施,不断增强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意识。

 

附件:1. 2016年食品生产流通环节抽检任务分配汇总
     2. 2016年食品生产流通环节抽检各分局任务分配表

 

溧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6年1月4日

2016食品抽检计划任务分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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