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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分局: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确保师生集体用餐安全,预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常州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春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常食药监食餐〔2016〕22号)文件精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市教育局于 3月3日—3月16日对全市各学校、托幼机构开展了春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活动,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市现有各类学校和幼托机构106所(其中民办21所),食堂120家(含暂停使用2家)。其中:中学33所,小学39所,幼儿园32所,中专及职技校2所。学校食堂已全面实施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其中A级食堂68个(其中民办幼儿园3个)、B级食堂37个(其中民办幼儿园8个)、C级食堂11个(其中民办幼儿园9个),未分级4个。本次检查出动执法人员264人次,执法车辆60多辆次,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118张,责令整改10家,学校监督检查覆盖率为100%。
检查发现各学校都能高度重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明确校长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制度健全。大多数学校设有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严格执行食品及食品原料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登记、员工健康管理和培训、食品安全储存、食品留样、餐用具清洗消毒等卫生制度,落实岗位职责,实施奖惩考核。同时对学校食堂加大硬件设施投入力度,规范布局流程,推进明厨亮灶试点工程,提高食品安全量化分级A级单位比例。全面规范管理杜绝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事故的发生。
其中江苏省溧阳中学、江苏省溧阳中等专业学校、南渡高级中学、南渡中心小学、天目湖中心小学、大溪实验学校、戴埠中心小学、上兴中心小学、社渚中心小学、上黄中心小学、上黄中学、竹箦中心小学、竹箦中心幼儿园、周城中学、第二中学、东升实验幼儿园、中关村实验小学等学校整体食品安全工作做得较好。
二、存在问题
1.证照管理有漏洞。个别学校餐饮服务许可证过期失效,如社渚初级中学、河口小学。
2.卫生制度落实不全面。少数学校和幼儿园在食品采购中索证资料不全,台账记录不完整,进货验收把关不严,食品留样不规范,如南渡初中、殷桥小学、河口小学。
3.卫生设施陈旧或存在缺陷,超负荷接待学生用餐情况依然存在,如旧县小学、永和小学、昆仑小学、汤桥小学、上沛幼儿园、江南幼儿园;食堂备餐间面积过小不能满足分餐需求,没有空调设备和紫外线消毒设施,如平桥小学、周城小学、殷桥小学、河口小学。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1.强化主体责任落实,提高风险防范意识,有效防控食品安全事故。学校应充分认识到当前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各项管理制度。
2.继续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各校要继续认真贯彻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对照要求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查漏补缺和整改完善,力求达到规范要求。B、C级学校食堂要按市委市政府2016年十八项重点工作之一“学校放心餐工程”相关要求,积极创造条件,争创A级食品安全信誉度食堂,不断提高我市A级食堂比例。食堂对外承包经营的学校,应建立严格的准入制度。要充分发挥学校专(兼)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员的职责,加强工作考核,促进食品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3.加强部门沟通协作,充分发挥部门合作机制作用。对在本次检查中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的学校应加强跟踪督查,对逾期不能整改到位的学校,应依法严肃查处,确保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溧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溧阳市教育局
2016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