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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局,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 今年入汛以来,我市遭遇连续区域性强降雨,各镇(区)出现不同程度涝情、险情、灾情,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带来严重威胁。为切实做好汛期食品、餐饮、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市场稳定有序、百姓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领导机构 局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局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和分局分局长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汛期安全监管工作的组织、指挥、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 二、加强市场监管 (一)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一是要有针对性加强食品生产企业的检查。重点检查“过水”食品生产企业使用的原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生产设备是否受到污染,且投入使用前是否进行清洗消毒等处理,生产销售的产品是否经检验合格。 二是要加强对食品经营单位特别是受灾群众集中安置点、超市、食用农产品销售、单位食堂的检查。重点检查经营者是否销售受污染食品、来源不明食品、被浸泡过的食品及原料、半成品和病死、淹死的禽畜肉及其他不合格食品。 三是要加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索证索票检查,严格落实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规范采购制度,防止来历不明的食品进入生产销售环节。 四是要严肃查处生产销售变质、受污染食品换包装后销售等违法行为。 (二)加强餐饮服务监管工作 一是要摸清相关餐饮单位情况。各分局要排查本辖区受灾餐饮单位和为灾民及抗洪救灾人员供餐的单位数量,指导受灾餐饮单位清理受浸泡食品,并对设施进行清洗消毒,加强受灾期间供餐单位的监管,有效预防控制食物中毒风险点。 二是要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查看受灾期间各类供餐单位、用餐配送单位的许可证及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持有情况。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明,要求供餐点每天进行晨检工作,手上有破损、化脓性伤口、感冒、腹泻等疾病的人不能参加供餐工作。 三是要强化食品的采购和储存管理。查看食品原料采购的索证、索票情况;食品进货查验情况;储存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四是要监控食品加工过程。食品原料、成品、半成品的存放或加工过程是否存在交叉污染现象;食品加热过程是否符合规范要求;食使用品加工设备、工具及容器的清洗及消毒措施的落实情况;不得使用被洪水浸泡或未洗净的瓜果、不得使用过期的糕点、不得使用变质饭菜、不得使用不新鲜的水产品、不得使用死因不明的畜禽肉、不得使用发霉的米面,防止不安全食品流入餐饮单位。 五是要加强用餐管理。供餐单位备餐卫生状况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每餐次的剩余食品处理是否按照要求;食品留样是否按照规定执行;用餐配送单位的加工、运输、配餐过程是否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要求。 六是要防控食物中毒事故。督促各供餐单位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严禁加工制作和供应冷荤凉菜;严禁违规加工制作豆角(四季豆)。 (三)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 一是要按照汛期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规律和特点,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尤其对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巡查,比如露天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设备。 二是要全面做好防雷、防风、防高温和防倒塌等特种设备的安全防范的督促工作,切实落实好岗位安全责任。 三、严明工作要求 (一)加强协调配合 防汛工作是当前市委市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各科室、分局务必清醒认识当前防汛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充分做好防汛各项工作,确保安全度汛。 (二)严格值班制度 严格落实汛期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时刻关注天气变化情况,及时掌握降雨及地质灾害预警情况,保持信息畅通,发现情况要第一时间掌握,第一时间向上报告,第一时间组织处理。 (三)注重应急反应 切实做到责任到人、任务到岗、管理到位,一旦发生食品、餐饮、特种设备安全事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迅速查明原因,做好调查和处置工作,提高应急处置效率,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溧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