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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分局: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确保师生集体用餐安全,预防群体性食物中毒等突发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和《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常州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开展2016年秋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常食药监食餐〔2016〕132号)文件精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9月5日—9月22日联合市教育局对全市各学校、托幼机构开展了秋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活动,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数据 全市共有各类学校和幼托机构105所,食堂119家。其中:中学21所,小学37所,幼儿园33所,中专及职技校9所,其它5所。本次检查学校监督覆盖率达到了100%,出动执法人员342人次,执法车辆105辆次,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105张。目前为止,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等级情况:A级62个、B级40个、C级8个。未定级3家。 二、现场检查总体情况 从9月5日开始检查人员共分为四组对全市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方式为实地查看和台账资料查看。这次检查的主要内容为:食品经营许可证和健康证持有情况、食品的采购和储存、食品加工卫生、学生用餐管理情况、食物中毒事故防控情况等内容。 从检查情况来看各学校负责人都能高度重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主要表现为。一是自身管理组织、机构、制度基本健全,基本台账多有建立;二是基本卫生制度如食品及原料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登记、餐饮具消毒保洁、食品留样等都得到了较全面的落实;三是持续提高食堂硬件设施标准,大多数学校功能分区布局和硬件设施通过投入改造达到了符合食品安全基本要求;四是认真落实分管领导、管理员、从业人员等的岗位职责,多层面强化管理。多数学校设立了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五是食品安全食物中毒防范的关键环节如原料采购验收、食品从业人员晨检、食品安全预案制定等工作落实到位,防控食物中毒事故意识较强。 三、存在问题
1.部分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措施不落实。一是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含餐饮服务许可证)过期失效;二是法定代表人更换后,未及时办理变更;二是食品采购索证索票不够规范,索证资料不全,台账记录不完整,进货验收把关不严,食品留样不规范;三是人员管理不到位,不对工作人员进行晨检,工作人员着装不规范。四是培训工作不落实,对工作人员的培训时间达不到规定要求。 2.个别食堂硬件设施和卫生条件不完善,存在食品安全隐患。一是部分学校食堂存在超负荷接待学生用餐现象;二是食堂面积过小,功能区域不健全,共用操作台,存在交叉污染风险。三是清洗干净的餐具随意堆放在无防蝇设施的用餐区域。四是备餐间内未安装温度计等设备。五是操作区无防蝇等设施。 3.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意识有待提高。一是中午剩余的饭菜不进行冷藏,在常温下放置。二是操作区管理漏洞多,非工作人员可以随意进入,个别学校食堂操作区无工作人员时不锁门。三是食品留样不符合要求。 4.用餐由外单位提供配送,存在比较大的安全隐患。一是备餐时间过长。有的9点半左右就已经送到学校。二是学生用汤碗不消毒。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1.进一步提高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全面落实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度,完善管理制度,完善机制。有计划地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2.进一步改善学校食堂基础设施。学校食堂的改建、扩建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江苏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操作指南》要求,设置粗加间、切配间、烹调间、备餐间、消毒间等场所,配备相应的冷藏冷冻、清洗消毒、防蝇防鼠、更衣洗手等设施,最大限度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3.进一步畅通沟通渠道。一是畅通各市场监管分局与辖区学校的沟通渠道,建立联络机制,及时沟通日常食品安全信息,提升对突发情况反应速度。二是进一步规范健全市场监管局与教育行政部门信息互通机制。对日常监管中发现的个别学校食堂存在的食品安全严重隐患,市场监管局将以公函的形式通报教育行政部门。以便于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内部通报并及时整改到位。三是各监管分局和学校,平时要及时将食堂的食品安全问题及信息上报上级业务部门,便于业务部门有针对性地及时进行处置。 4.各校要继续认真贯彻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并对照相关要求及本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查漏补缺和整改完善,力求达到规范要求。B、C级学校食堂要积极创造条件,争创A级信誉度食堂,不断提高我市A级食堂比例。 5.对在本次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的学校将继续做好督查工作,对逾期不能整改到位的学校,将依法严肃处理。
溧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溧阳市教育局 2016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