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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局、相关科室、稽查大队、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为巩固近年来食品市场整治成果,进一步治理和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净化食品生产经营环境,溧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在全市开展婚庆“喜铺”店和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现将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分局结合自身区域实际情况,认真组织贯彻执行。
溧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6年11月11日
溧阳市婚庆“喜铺”店和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为巩固近年来食品市场整治成果,进一步治理和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净化食品生产经营环境,现就我市开展婚庆“喜铺”店和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治理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治理解决婚庆“喜铺”店和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和重点隐患,强化食品生产经营全链条监管,推动食品安全全过程监管机制建设,引导全社会参与婚庆“喜铺”店和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综合治理,不断改变婚庆“喜铺”店和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散乱的状况,提升我市食品安全总体水平。 二、工作重点 根据我市婚庆“喜铺”店和校园周边食品市场特点,重点围绕以下三个方面开展专项行动。 (一)重点区域:婚庆“喜铺”店、校园及其周边。 (二)重点业态:婚庆“喜铺”店和校园及其周边的食品副食店、食品小超市和食杂店。 (三)重点问题:无证经营;“五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生产许可、无食品标签);过期及篡改生产日期食品;假冒伪劣食品。 三、工作措施 各分局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强化风险防控处置,加大对婚庆“喜铺”店和校园周边食品市场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 各分局要切实摸清辖区内婚庆“喜铺”店和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的基本底数,全面核查清理婚庆“喜铺”店和校园周边食品经营的主体资格,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引导和监督婚庆“喜铺”店和校园周边商场、超市、食(杂)店等经营者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拒绝采购、销售无合法来源的食品或原料行为,及时清理包装破损、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防止问题食品回流市场销售、回收食品再加工或更换包装、篡改日期再销售等情况,坚决查处婚庆“喜铺”店和校园周边食品市场经营“五无”食品和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 四、工作安排 专项行动分二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治理规范阶段(11月20日前)。溧城、中关村范围内的整治工作由市局统一组织实施,其他分局各自研究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专项行动工作内容,及时发布行动信息,组织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开展自检自查,营造良好氛围。各分局要突出重点环节、高风险和重点食品,以及对问题多发生产经营主体的集中监督检查,加大违法行为打击力度,着力规范婚庆“喜铺”店和校园周边食品市场秩序。局相关科室将结合全年工作督查计划,开展相应的工作督查。稽查大队要合理调配人员,对基层分局执法力量给予相应支持。检测中心要对专项治理行动中抽取的样品,及时进行检测,以最快的速度给予技术支撑。 (二)总结巩固阶段(11月下旬)。各分局要认真总结专项行动情况,重点总结婚庆“喜铺”店和校园周边食品市场监管措施、做法和经验、典型案例,分析主要问题,提出婚庆“喜铺”店和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治理的意见建议,探索和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开展婚庆“喜铺”店和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治理工作,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和少年儿童饮食安全的重要举措,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局已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具体名单见附件1),加强对专项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各分局要细化工作任务,明确监管责任,做到责任到人。 (二)加强日常监管,严惩违法行为。要认真贯彻实施《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加强对婚庆“喜铺”店和校园周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日常监督检查。要对日常监管中发现的、消费者投诉举报和媒体舆情反映的案件线索进行排查检查。对发现的风险隐患和不规范行为,要责令整改并落实到位;对问题严重的,要依法责令停止经营,并对整改结果及时进行复查;对涉嫌违法犯罪的案件,要依法立案从严处理。 (三)加强宣传引导,凝聚整治合力。各分局要充分运用各种宣传手段,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高食品经营者质量安全意识,引导消费者自觉抵制假冒伪劣食品。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重大典型违法情形,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曝光查处的违法事实。要大力发挥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队伍作用,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食品安全监管和协同共治,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督促检查,促进工作落实。各分局要深入基层、深入食品经营单位,采取突击检查、暗访抽查等方式,加强督查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对工作责任不落实、监管措施不明确、问题隐患不解决的单位和工作人员,要严肃追究责任。领导小组将组织人员对开展专项行动进展和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五)加强分析汇总,及时汇总上报。各分局要明确专项行动的负责人,按照规定时间严格执行情况报送制度。各分局于每旬最后一日前向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第一次上报情况时,同时上报专项行动联系人和电话;于11月20日前,分别将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总结以及《婚庆“喜铺”店和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统一报送至局稽查大队,对专项行动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食品安全隐患或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以及案件查处情况,要及时主动上报。联系人:郝青松,联系电话:80998944。
附件:1.溧阳市婚庆“喜铺”店和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人员名单 2.婚庆“喜铺”店和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
附件1
溧阳市婚庆“喜铺”店和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人员名单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花建国 局长 副组长:丁 红 副局长 吕万荣 副局长 成 员:徐 康 稽查大队大队长 吴红军 办公室主任 黄立新 食品安全监管科科长 陈黎明 综合检验检测中心主任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婚庆“喜铺”店和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稽查大队,办公室主任由徐康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各相关科室有关人员组成。
附件2
婚庆“喜铺”店和校园周边
食品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类 别
单 位
数 量
检查食品销售者
其中:婚庆“喜铺”经营户
户次
监督抽检食品
总数
组数(或批次)
不合格
取缔无证经营户
户
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
份
查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案件
件
案值(万元)
罚没(万元)
查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数量
公斤
查处商标侵权案件
移送司法机关案件
受理和处理消费者投诉和举报
宣传报道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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