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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助推发展和保障民生作用显著增强。坚持项目为王,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加快审批进度支持全市项目建设,共受理各类许可项目465个,组织工业项目验收47个、建筑项目验收188个。推进简政放权,10个常州市重点项目通过环评审批。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重点工程(工作),加强横向协调,生态提标、生态绿城、美丽乡村等一批任务全面完成,完成13个减排项目。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在今年11月环保部对江苏的环保大检查工作督察中,我市的环保大检查工作因基础扎实、措施规范受到了环保部领导的好评。受理环境信访1487件,环境舆情117件,办结率达100%。在常州辖市区中率先成立环保公益协会——常州市环境资源保护公益协会,开展室内空气免费检测180余次,社会反响较好。规范化管理危险废物,全年危废产生量1376.94吨,健全核技术利用单位台账,环境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二、大气污染防治稳步实施。全面贯彻落实《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从燃煤锅炉、堆场扬尘、油气设施、秸秆禁烧等环节入手,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禁燃区”建设面积增至506.5平方公里,区域内高污染燃料锅炉整治136台,夏秋两季秸秆禁烧巡查任务顺利完成。全市14家钢铁、水泥和热电企业完成提标整治,21家预拌混凝土和3家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堆场扬尘完成整治,6家VOC企业完成治理,平陵广场21家餐饮业得到规范整治。牵头组织实施石灰生产企业和轧石企业专项整治行动,15家石灰生产企业停产关闭,3家石灰生产企业通过整治验收予以保留,排查轧石企业30家,依法立案查处违法行为16件。
三、水污染防治逐步推进。天目湖3100亩退耕还林、高尔夫球场退出复绿、湾溪河清淤等一批重点水环境整治工程顺利完工。组织开展饮用水水源基础环境调查与评估,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开展日常监督性监测与巡查,饮用水水质达标率100%。推进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7大类15个重点项目建设,塘东桥、山前桥、潘家坝断面水质达到太湖考核要求,8个现代化考核断面达标率为75%,超过年度考核要求。
四、生态建设和农村环境保护取得阶段性成果。9个镇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镇建设完成编制。21个生态细胞创建工程中生态示范村、生态村、绿色机关、绿色学校创建完成。制定全市生态红线管理考核制度及实施细则,编制生态红线区域优化调整方案,2013、2014年度镇(区)生态红线考核工作完成。完成4个关闭污染企业现场调查评估,确定2个农用地土壤调查地块。编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艺技术指导手册,引进第三方社会化技术服务,2013、2014年度10个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通过验收,2015年度40个村农村生活污水整治项目基本完工。
五、基础能力建设有效加强。全年争取到位资金8536.4万元,其中省级生态补偿转移支付资金2282万元、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补助资金2000万元、省级环保引导资金2974万元。为科学保障天目湖饮用水安全,市政府和中科院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共同筹建天目湖流域生态观测研究站。北河郑家桥水质自动站建成投入试运行,中河三益桥自动站站房建设完成。完成全市24家企业33个监控用房规范化改造,国控重点污染源数据传输有效率98.96%,高于省、常州平均水平。宣传新环保法,培训监管人员、企业负责人及环保从业人员600多人次。立案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139起,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120份,移送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行政处罚案件29件,其中实行按日计罚2起,责令限制生产3起,责令停产整治1起,实行查封扣押1起,移交公安机关行政拘留2人。政务信息在全省45个县市区环保部门排名中位列第一名,创历史最好成绩。市环保局被评为2015年度《江苏环境》宣传工作先进单位。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更新完善局网站建设,及时发布各类环境信息,保障群众环境知情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落实,行政权力运行更加规范。“三严三实”教育实践活动深入推进,干部队伍作风进一步改进。
溧阳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