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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实施国家、省、市有关旅游业法规、政策和标准;拟定全市旅游发展管理的有关规定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旅游工作。
2、拟定全市旅游发展战略,编制旅游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市旅游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负责全市旅游调查、规划、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
3、拟定全市国内旅游、入境旅游和出境旅游的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对外宣传和重大旅游促销活动;指导全市旅游产品和旅游线路的规划开发;组织指导、协调全市旅游节庆和旅游会展活动;组织协调假日旅游、红色旅游和工农业旅游工作。
4、负责全市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监督管理,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的责任;规范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与服务行为,受理旅游消费者投诉;组织实施旅游区、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等方面的标准;指导全市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
5、监督检查全市旅游星级饭店、旅行社和旅游景区和旅游客运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协调旅游应急救援工作。
6、拟定全市旅游人才培养规划,组织实施旅游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和等级制度。
7、对需要由旅游事业发展引导资金给予支持的旅游开发、项目建设,进行调查认证。提出旅游事业发展引导资金的使用计划并监督管理。
8、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承担市旅游事业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能。
二、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曹山慢城省级旅游度假区创建;进一步完善曹山慢城旅游区的服务设施和接待功能,提高旅游区的吸引力,完成《曹山慢城旅游区总体规划》编制,实施自行车公园、区内各乡村旅游点、民居民宿改造、旅游厕所、生态停车场等工程建设。
2、史候祠3A创建;建设游客中心、旅游厕所等配套设施,完善交通标识体系及区内导览系统。
3、旅游指示标识牌系统的更新和完善。为提高全市景区的可进入性和知名度,对全市域范围内的旅游交通标识进行统一更新和完善。
4、放大节庆效应,引导、指导相关镇区、旅游企业举办旅游节庆活动。按照“隆重、务实、惠民”的原则,提高新闻媒体、旅游同行、旅游企业、游客、市民的参与度,创造更大的经济社会效益。
5、加大旅游新闻宣传工作力度。巩固与央视、中国旅游报、华东旅游报、江苏电视台、《旅游时尚》、《行旅》等旅游业内主流媒体、高铁传媒等主要客源地媒体战略合作关系,进一步加大溧阳旅游尤其是乡村旅游的宣传推介力度,不断提升溧阳城市的知名度和“天目湖”旅游品牌、溧阳乡村旅游影响力。
6、积极创新旅游促销活动。参加上级组织的境外考察和促销,组织旅游企业参加旅游交易会,开展“沿着高铁搞促销”活动,巩固长三角主要客源市场,进一步拓展溧阳旅游市场。
7、指导旅游星级饭店评定性复核工作;推进旅游饭店品质提升工作,积极开展“绿色旅游饭店”创建工作;做好第十二届美食节举办的组织工作;继续推荐申报国家、省级餐饮名店、名菜工作。
8、力争接待国内外游客1650万,同比增长10%,旅游总收入达170亿,同比增长10%。
三、部门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
1、溧阳市旅游局部门预算单位包括局机关和溧阳市旅游执法大队(溧阳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2、溧阳市旅游局机关共有行政编制8名,行政附属编制2名,实有行政编制人员10名,行政附属编制人员1名。内设机构共4个:办公室、质量管理科、市场开发科、规划发展科(乡村旅游管理科)。
3、溧阳市旅游局所属基层单位为溧阳市旅游执法大队(溧阳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属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共有事业编制4名,实有全额事业编制人员4名。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我单位严格按照《溧阳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16年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的通知》(溧财预[2015]19号)、《关于印发2016年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预算支出分类定额标准的通知》(溧财预[2015]20号)等文件编制2016年部门收支预算。
1、基本支出按核定人员工资和标准编制共计163.36万元。2、项目支出按照政策性专项项目、经常性专项项目、一次性专项项目编制共计98.31万元。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具体公开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部门收支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2016年溧阳市旅游局部门收支预算包含溧阳市旅游局(本级)、溧阳市旅游执法大队(溧阳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的收支情况。溧阳市旅游局(本级)为财政全额拨款行政机关;溧阳市旅游执法大队(溧阳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收入预算261.67万元。
1、财政拨款261.67万元,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6年支出预算261.67万元。
1、按功能科目分类
(1)行政运行128.54万元,主要用于旅游局机关的基本支出。
(2)旅游行业业务管理126.82万元,主要用于旅游行业业务管理的支出。
(3)教育支出6.31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安排的本系统专门业务培训支出。
2、按支出性质和经济分类
(1)基本支出163.3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支出。其中:
①工资福利支出113.5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的各类劳动报酬和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费等;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29.2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日常工作中开支的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邮电费、维修费、培训费等;
③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0.6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提租补贴等。
(2)项目支出98.31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项目支出,其中经常性项目96.81万元、一次性项目1.5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2016年溧阳市旅游局无政府性基金。
四、“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6年溧阳市旅游局“三公”等经费预算合计12.31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4.0万元,用于经外办审批的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与上年度相比增加1.0万元,同比增长33%,主要原因是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境外考察和促销,学习借鉴发达国家在旅游市场营销方面的先进经验,提升我市旅游市场促销的整体水平。
2、公务接待费1.2万元,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与上年度相比增加0.2万元,同比增长20%,,主要原因用于举办第十四届中国溧阳茶叶节暨第十二届天目湖旅游节活动。
3、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已车改无公车。
4、会议费0.5万元,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会议支出,包括日常会议和专项会议。与上年度相比减少0.5万元,同比下降50%,主要原因是精简会议,压缩会议费用。
5、培训费6.61万元,用于按规定开支的本系统内的培训支出。与上年度相比增加2.81万元,同比增长74%,主要原因增加专门业务培训,加大对旅游人才的专门业务培训与教育,全面提升旅游管理业务水平。
五、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6年溧阳市旅游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5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1.5万元,采购组织形式为集中采购。
附件:2016年溧阳市旅游局部门预算公开表
2016年溧阳市旅游局部门预算 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