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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15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溧阳市旅游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溧阳市旅游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实施国家、省、市有关旅游业法规、政策和标准;拟定全市旅游发展管理的有关规定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旅游工作。
(二)拟定全市旅游发展战略,编制旅游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市旅游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负责全市旅游调查、规划、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
(三)拟定全市国内旅游、入境旅游和出境旅游的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对外宣传和重大旅游促销活动;指导全市旅游产品和旅游线路的规划开发;组织指导、协调全市旅游节庆和旅游会展活动;组织协调假日旅游、红色旅游和工农业旅游工作。
(四)负责全市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监督管理,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的责任;规范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与服务行为,受理旅游消费者投诉;组织实施旅游区、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等方面的标准;指导全市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
(五)监督检查全市旅游星级饭店、旅行社和旅游景区和旅游客运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协调旅游应急救援工作。
(六)拟定全市旅游人才培养规划,组织实施旅游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和等级制度。
(七)对需要由旅游事业发展引导资金给予支持的旅游开发、项目建设,进行调查认证。提出旅游事业发展引导资金的使用计划并监督管理。
(八)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承担市旅游事业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能。
纳入2015年溧阳市旅游局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是溧阳市旅游局(本级)和溧阳市旅游执法大队(溧阳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共2个,其中:溧阳市旅游局(本级)是全额拨款行政单位;溧阳市旅游执法大队(溧阳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一)旅游接待人次稳步增长
“十二五”以来,旅游业受到中央宏观经济形势、严控公款消费及精简各种会议等规定的影响,但我市旅游创新手段,借助天目湖“三区同创”工作,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借节造势,放大节庆效应,全市旅游各项主要指标呈现较好态势。“十二五”期间,全市共接待国内外游客5988.86万人次,同比增长121%,旅游总收入617.65亿元,同比增长114%;旅游增加值285.23亿元,同比增长159.80%,占全市GDP的份额从原来的7.42%上升到9.50%。今年1—10月份,全市共接待游客1400万人次,旅游总收入145亿元。预计年底前完成旅游接待人次1500万,同比增长11.90%;旅游总收入155亿元,同比增长10.50%。全市主要旅游经济指标比2010年翻了一番,旅游直接就业人数增长30%以上,实现了“十二五”既定目标。目前,我市旅游业各项主要经济指标稳居全省县(市)前五位。
(二)攻坚克难抓创建,“三区同创”圆满收官
自2011年12月31日全市旅游业发展暨“三区同创”动员大会召开以来,市旅游局作为市“三区同创”领导小组办公室单位,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旅游部门的指导下,认真按照《溧阳市旅游产业“十二五”发展指导意见》和《天目湖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国家5A级风景区和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实施方案》,认真组织指导并实施,全力推进“三区同创”工作,在攻坚克难的同时,不断放大空间,优化景观,加大创建工作宣传力度,强化员工培训、提升服务质量。对天目湖旅游度假区创建工作进行了认真系统的梳理,组织完成了创建硬件的完善达标、台账的修改完善、宣传画册的编制、创建专题片的拍摄等工作,认真组织申报工作。通过努力,先后于2013年9月份完成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创建工作、2013年12份完成国家5A级景区创建工作、2015年10月份完成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创建工作。“十二五”期间,市旅游局以天目湖“三区同创”为抓手,加快推进重点板块开发,优化全市旅游格局,组织完成了南山小寨停车场、天目湖山水园景观提升、全市旅游交通标识系统建设及东环线(埭头至李家园)——新平横线(李家园至平桥)——西环线(平桥至汤桥)——北山线(汤桥至后周)旅游大环线、南北线和东西线等一批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目前,全市已基本形成四通八达的旅游大走廊。
(三)全力以赴促提升,实现旅游发展多点开花
“十二五”期间,全市旅游业按照“全国一流、全域一体”旅游发展战略目标,围绕核心优势,针对市场需求,整合旅游资源。五年来,全市重点旅游项目完成投资65亿元,同比增长11%。
2015年,全市旅游业发展以天目湖冲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为抓手,围绕“旅游厕所年”主题,大力推进符合溧阳旅游发展总体定位、主题突出、特色鲜明、带动性强的引擎性旅游项目建设,不断提升溧阳旅游的核心竞争力,今年全市旅游项目预计投资达14亿元以上,其中,重点旅游项目建设8亿元。
1.北部片区:一是推进红色文化旅游区建设。市旅游局认真指导新四军江南指挥部纪念馆4A创建工作。组织、指导新四军江南指挥部纪念馆先后完成游客接待中心改造工程、景区内部绿化改造工程、标示标牌的设计及招标、生态停车场和旅游厕所的立项及设计、国家4A级景区宣传片的拍摄等相关工作,对照《国家A级景区评定细则》收集并整理相关台账资料,进一步完善标示标牌建设、生态停车场和旅游厕所建设、馆内场地整改等相关工作。目前已完成申报和省级初检工作,11月将完成国家级现场验收。二是推进省级生态旅游示范区创建。曹山慢城省级生态旅游示范区的创建,已经完成山路改道和5.8公里长的九曲十八洼道路建设,打通南北交通节点;完成日日春,白露山等节点的全面提升;自行车公园完成规划设计、土地流转等前期准备工作。台账编制和创建片工作正在完善中,10月已完成常州局初检和材料申报工作。三是新旅游区建设有序推进错位发展。曹山:完成了游客中心、旅游道路、主要节点的建设;连续四年组织举办曹山“杨梅采摘节”,并使日日春杨梅连续入选“江南十大杨梅王”,提升了知名度。扶持日日春、白露山等旅游农庄加快开发步伐,增加旅游吸引力;2014年曹山创建为省四星级乡村旅游区,2015年将完成省级生态旅游示范区创建,明年将全力推进创建省级旅游度假区的工作。瓦屋山:完成了新四军纪念馆至瓦屋山的旅游通道建设,丫髻山晶阳山庄、宝藏禅寺、赛车场、神女湖农庄等重要节点的建设、完善,杨湾游客服务中心等重点区域的征地拆迁。水西村红色文化旅游区:今年完成国防教育园项目及停车场、旅游厕所等配套设施建设后,将实现4A景区创建任务。长荡湖:抓住省水利厅启动“长荡湖退圩还湖规划”的机遇,请专家组延伸完成了《长荡湖旅游发展总体规划》,为溧阳开发长荡湖旅游争取到了建设用地、岸线改造形态等多方面的利益;史侯祠被评为2A级景区;通过长荡湖国家湿地公园、通用航空、南山后长寿村等项目的建设,长荡湖旅游开发正逐步推进。
2.城区:完成了《溧阳城区商务旅游规划》及以礼诗圩、城东湿地项目为核心的《水韵江南旅游发展规划》编制;燕山公园、燕湖相继完成建设,并启动捆绑申报4A级景区工作;今年正启动城区“水上夜游”项目,串联凤凰公园、高静园、上河城等节点,实现城区休闲商务旅游的“破题”。
3.南部片区:借力“三区同创”工作,重点是实现南山片区旅游提档升级。“十二五”期间,完成了黄岗岭-杨村旅游连接线及金牛路、金溪路建设,推动天目湖景区与南山景区、乡村旅游的融合,形成了旅游集聚区;集中力量在戴埠镇范围内推进星级宾馆、省级乡村旅游度假区评定工作,先后评定五星级宾馆、三星级宾馆各1家,省级自驾游基地2家,省四星级乡村旅游区7家,比较好地解决了旅游度假设施“湖重山轻”的问题;组织完成了南山竹海二期、南山小寨和桃源仙境(南山漂流)、欣龙生态园、南山花园、通用山庄等重点项目的建设,提升了南山片区的景观质量,增强了旅游吸引力;今年正组织龙潭薰衣草汽车营地(暂名)、望星谷汽车营地、横涧漂流等重点项目的建设,将在南山景区形成新的亮点。通过由点到面的项目建设、设施完善,实现该片区景观质量、服务质量、市场号召力的全面提升。天目湖景区在成功创建5A、跻身国内一流景区的同时,依靠南山景点的崛起,在全省收费景区中游客接待量的排名几年来一直稳居前三位。
4.乡村旅游:按照《溧阳市旅游产业“十二五”发展指导意见》,指导农家乐产品转型为休闲度假旅游。通过每年支持3到5个项目,发展乡村休闲、自驾露营、温泉养生、运动拓展等时尚、个性化的旅游产品,逐步实现全市乡村旅游产品转型,加速溧阳“全域一体、全国一流”旅游目的地的建设。重点扶持的项目中,南山花园成为国内顶级的乡村旅游区,曹山旅游区计划三年完成“省四星级乡村旅游区”、“省生态旅游示范区”、“省级旅游度假区”的“三级跳”,发展步子很扎实,至目前,全市拥有全国农业旅游示范点6家、省乡村旅游示范点(区)16家(其中四星级13家),省级自驾游基地3家,是全省拥有省级以上乡村旅游示范点(区)最多的县(市)。
5.旅游厕所建设工作。按照国家旅游局2015年“旅游厕所年”主题,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构建“畅游江苏”体系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4〕85号),全面提升旅游公共服务水平,改善景区管理服务质量,和今年实施厕所升级改建新建的单位签订了责任状。2015年,全市共投资530万元建设旅游厕所,实施全市旅游厕所整治提升专项行动。今年8月份,省旅游局经过筛选,决定在我市召开全省旅游厕所现场会,我市旅游厕所成为全省旅游区建设的标杆。目前,新四军江南指挥部纪念馆生态停车场东侧AAA级标准厕所,预计投资80万,已完成项目的立项、设计,正在进行招标前的标书编制工作;溧阳曹山自行车运动休闲公园游客中心右侧厕所计划按AA级标准建设,正在组织拆迁。
(四)突出特色抓规划,实现旅游发展的科学引领
“十二五”以来,市旅游局先后组织完成了《溧阳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修编》及曹山、瓦屋山、长荡湖、溧阳城区等重点区域的旅游规划编制,支持天目湖、戴埠、社渚等镇区编制了旅游发展总体规划。通过规划,全市旅游明确了“全域一体、全国一流”旅游目的地的发展方向、空间布局、建设路径;几个新旅游板块,明确了每个区域在溧阳生态休闲度假体系中的特色、前景---天目湖“休闲度假”,南山竹海“养生天堂”,城区“商务旅游”,曹山“慢生活”,瓦屋山“运动休闲”,长荡湖“时尚体验”,全市旅游大框架已基本拉开,“一核三线四团组”空间格局已基本形成。
(五)创新手段抓促销,实现市场竞争力的提升
近年来,全国旅游经济进入“增长速度换挡期”,入境旅游逐年下滑,加上公务接待、公费旅游退出旅游市场,对旅游业冲击非常明显。在这样的背景下,搞好宣传促销,办好节庆活动,对于吸引人气、提升溧阳旅游的市场竞争力,显得尤为重要。
1.加大传统宣传促销力度。“十二五”期间,我局加强与知名网络、报纸、杂志和电视台等传统媒体的合作,明确宣传促销工作重点突出“自驾游”、“户外活动”、“美食”、“旅游商品”、“采摘”、“温泉”,突出“溧阳处处都是景”“一年四季可以游”,加大宣传促销力度,全市各级筹措资金,每年不少于3000万元用于宣传促销工作,不断加强旅游目的地形象的宣传力度,大力提升了溧阳全国优秀旅游城市知名度、美誉度。五年来,我局通过举办 “茶叶节”、“天目湖旅游节”系列活动,共接待游客1350万人次,旅游总收入达112亿元。2015年,第十一届天目湖旅游节期间,全市接待游客460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40亿元,再创历史新高。
2.创新手段搞促销。一是“沿着高铁做促销”。2013年我市高铁开通后,市委、市政府高瞻远瞩,把目光瞄准高铁沿线四小时左右旅程的旅游市场,在全省范围内率先打响“沿着高铁做促销”的宣传促销活动,与高铁沿线城市合作构建跨区域旅游线路。近年,我市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带队,先后在北京、南京、武汉等地进行宣传促销活动,并在华北、华中市场推出“南京中山陵、夫子庙——溧阳南山竹海——安徽黄山——杭州西湖、宋城”等华东精品旅游线路,受到了市场的欢迎。二是命名“天目湖号”。在宁杭高铁命名“溧阳天目湖号”列车,配套宣传有针对性地打“长寿之乡”“温泉养生”“乡村休闲”“避暑胜地”牌,吸引城市出行人群“高铁+自驾游”,到溧阳休闲度假。该项工作在市政府主要领导的关心下年底前将完成高铁“溧阳天目湖号”命名工作。三是开通微信平台。与常州旅游推广中心合作,通过微信平台,加强夏季的戏水、避暑产品,春秋季的户外运动产品,冬季的美食、温泉产品的宣传促销力度,逐步消弭了我市冬、夏两个“淡季”。四是积极推动禄口国际机场溧阳城市候机楼建设。为广大市民提供登机牌更换、机场巴士车票出售、业务咨询等服务,机场方面对有候机楼的城市居民、游客开放专用绿色通道,无需排队候机,节省了乘机时间,在进一步拉近了距离的同时,大力提升了游客往返溧阳的便捷度。
“十二五”期间,我市各旅游区(点)获得了全社会的广泛好评。江苏省旅游局和网络媒体2014年组织评选“网民最喜爱的江苏十大避暑胜地”,南山竹海名列榜首,天目湖也榜上有名,溧阳成为唯一有两家景区上榜的县级市。溧阳冬季的温泉旅游产品,御水温泉获得“中国十佳温泉”、2014年中国“艾蒂亚”奖最佳温泉项目;涵田半山温泉获得携程网“金口碑”奖。通过成功的宣传促销,溧阳成为深受游客欢迎的旅游目的地,并持续保持着良好的增长态势。2014年“五一”前,携程旅行网根据大数据的分析,发布的长三角短途旅游目的地人气排行榜,溧阳排名第八,成为唯一入围榜单的县级市;国庆节前发布的“全国十大自驾游目的地”,溧阳排名第九位,是唯一进入“十强”的县级市。
2015年,南山花园荣获“江苏省乡村旅游创新项目”; 李家园村荣获“中国乡村旅游模范村”;十思园荣获“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翠谷庄园荣获“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五星级企业”;我市被评为“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县”称号。
(六)严防死守抓管理,保证游客美誉度和回头率
1.大力推进旅游饭店提档升级工作。一是指导旅游饭店开展星级复核工作。完成了涵田度假村酒店、假日酒店等4家旅游星级饭店评定性复核工作;二是组织申报、积极推荐皇廷国际大酒店、金峰国际饭店、天目湖大酒店荣获“中国餐饮名店”称号。
2.全面加强旅行社管理力度。1月中旬和4月下旬,分别对全市旅行社的业务经营、内部管理及“一团一清”资料等进行了检查,对不符合规定的单位,勒令限期整改到位;协助常州市旅游局对我市170多名导游员IC卡进行年检、核证工作;按照新《旅游合同》要求,做好旅行社落实新《旅游合同》的检查工作,规范了溧阳旅游市场的秩序。
3. 加强安全督查促进旅游发展。按照“全覆盖、零容忍”的原则抓旅游安全,深入排查治理旅游安全隐患,监督旅游经营单位做好应急预案和预案演练,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每年对旅游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10轮次以上检查,杜绝黑社、黑导、黑车等情况,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几年来,全市旅游安全无事故,无重大安全投诉,提升了游客美誉度。
4.服务质量提升为目标,扎实推进全行业培训。近几年,我们相继组织了全市旅游管理干部培训、乡村旅游管理营销和服务技能培训、旅游饭店转型升级专题培训、旅游统计培训、重点旅游企业员工岗前安全培训等一系列的培训班次,举办了森林防火消防演练、水上搜救演练和全市旅游服务大赛、“旅游行业安全知识竞赛”等活动,通过组织全行业培训,提升“依靠旅游服务质量吸引回头客”的理念,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七)从严从实,开展党的“三严三实”教育实践活动
从今年6月开始,局党组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严格贯彻对照习近平总书记 “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的要求,认真查摆和解决“不严不实”问题,自觉按照“三严三实”要求修身做人、为官用权、干事创业,做到心中有党不忘恩、心中有民不忘本、心中有责不懈怠、心中有戒不妄为,不断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进一步增强勇于担当、敢挑重担、履职尽责的责任意识,为“紧跟苏锡常、同步现代化”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和组织保证。
第二部分 溧阳市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具体公开表样附后
第三部分 溧阳市旅游局2015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溧阳市旅游局2015年度收入、支出总计514.96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52.44万元,增长42.05 %。主要原因:(1)增加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职工工资正常晋升、基本工资标准调整、生育保险费追加;(2)市级旅游发展引导资金项目追加。其中:
(一)收入总计514.96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514.96 万元,为当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与上年相比增加 152.44 万元,增长 42.05 %。主要原因:(1)增加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职工工资正常晋升、基本工资标准调整、生育保险费追加;(2)市级旅游发展引导资金项目追加。
(二)支出总计514.96万元。包括:
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支出 497.86万元,主要用于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55.59 万元,增长45.46 %。主要原因:(1)增加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包括职工工资正常晋升、基本工资标准调整、生育保险费追加;(2)市级旅游发展引导资金项目追加。
2.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17.10 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0.35万元,增长2.09 %。主要原因: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溧阳市旅游局本年收入合计 514.9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14.96万元,占本年收入100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溧阳市旅游局本年支出合计514.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5.01万元,占 37.87 %;项目支出 319.95万元,占62.13%。
图2:支出决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溧阳市旅游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514.96 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52.44万元,增长42.05%。主要原因:(1)增加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职工工资正常晋升、基本工资标准调整、生育保险费追加;(2)市级旅游发展引导资金项目追加。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溧阳市旅游局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514.96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52.44万元,增长42.05%。主要原因:(1)增加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职工工资正常晋升、基本工资标准调整、生育保险费追加;(2)市级旅游发展引导资金项目追加。
溧阳市旅游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63.68万元,支出决算为514.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5.3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1)增加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职工工资正常晋升、基本工资标准调整、生育保险费追加;(2)市级旅游发展引导资金项目追加。其中:
(一)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
1.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34.57万元,支出决算为147.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5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增加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职工工资正常晋升、基本工资标准调整、生育保险费追加。
2.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款)旅游行业业务管理(项)。年初预算为129.11万元,支出决算为122.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2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1)溧阳市旅游执法大队年初预算编制时旅游行业业务管理包含住房公积金,决算根据要求编入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培训项目压缩。
3. 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款)其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27.5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市级旅游发展引导资金项目追加。
(二)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7.1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1)溧阳市旅游局(本级)年初预算编制时住房公积金编入行政运行;(2)溧阳市旅游执法大队年初预算编制时住房公积金编入旅游行业业务管理,决算根据要求均按功能科目分类编入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溧阳市旅游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195.01 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80.03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3.44万元、津贴补贴111.56万元、奖金13.64万元、社会保障缴费5.51万元、绩效工资7.28万元、住房公积金17.10万元、提租补贴1.05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45万元。
(二)公用经费14.98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34万元、水费0.08万元、电费1.69万元、邮电费2.71万元、物业管理费1.68万元、差旅费0.33万元、培训费0.49万元、公务接待费1.04万元、工会经费2.30万元、福利费0.0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6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溧阳市旅游局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4.9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52.44万元,增长42.05%。主要原因:(1)增加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职工工资正常晋升、基本工资标准调整、生育保险费追加;(2)市级旅游发展引导资金项目追加。溧阳市旅游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63.68万元,支出决算为514.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5.3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1)增加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职工工资正常晋升、基本工资标准调整、生育保险费追加;(2)市级旅游发展引导资金项目追加。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溧阳市旅游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5.01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180.0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3.44万元、津贴补贴111.56万元、奖金13.64万元、社会保障缴费5.51万元、绩效工资7.28万元、住房公积金17.10万元、提租补贴1.05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45万元。
(二)公用经费 14.98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34万元、水费0.08万元、电费1.69万元、邮电费2.71万元、物业管理费1.68万元、差旅费0.33万元、培训费0.49万元、公务接待费1.04万元、工会经费2.30万元、福利费0.0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6万元。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溧阳市旅游局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7.6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87.9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04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2.0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7.60 万元,完成预算的253.3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赴英国、以色列参加高科技农业博览会与剑桥旅游局交流合作开发旅游项目。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团组 2 个,累计 2 人次。开支内容主要为经外办审批的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公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1.04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1.04万元,完成预算的10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举办旅游节庆活动及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国内公务接待主要为接待上级机关、其他省市人员、媒体记者来我单位进行业务交流与工作衔接等,2015 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 10 批次,110人次。主要为接待上级机关、其他省市人员、媒体记者来我单位进行业务交流与工作衔接等。
溧阳市旅游局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2.01万元,完成预算的52.89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培训项目压缩。2015 年度全年组织培训2个,组织培训132人次,主要为旅游统计业务培训和旅游行业安全教育培训等。
溧阳市旅游局2015年度无会议费支出。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溧阳市旅游局201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98 万元,比2014年减少11.43万元,下降43.28 %。主要原因是2014年决算机关运行经费包含交通补贴。
(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1万元,为办公设备购置,采购形式为集中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无公务用车,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部门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三、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款)旅游行业业务管理(项):指反映用于旅游行业业务管理的支出。
四、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款)其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项):指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方面的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本部门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会议费:反映单位在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支出。
九、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种类培训支出。
十、 “三公”经费:指本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1表).xls
收入决算表(公开02表).xls
支出决算表(公开03表).xls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4表).xls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05表).xls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公开06表).xls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xls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xls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开09表).xls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10表).xls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11表).xls
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公开12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