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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对旅游业发展的引导作用,确保全市重点旅游项目顺利推进,根据市旅游引导资金使用方向及原则,市旅游局、财政局按照市旅游发展引导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2016年申请使用的第二批旅游引导资金项目单位进行了审核,并报市政府同意。现下达2016年度第二批旅游发展引导资金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旅游发展引导资金专门用于扶持旅游业的重点项目、规划编制、旅游人才培训及旅游宣传促销活动等,引导资金的使用方式全部采取无偿补助方式。具体补助金额见附表。
2.项目实施单位到市财政局(企业科)办理引导资金的拨款手续。引导资金要专款专用。
3.市旅游、财政等部门将对旅游引导资金绩效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凡实施情况较差的,将收回专项资金,并取消下年度申报资格。
附件:2016年度第二批旅游发展引导资金计划补助单位
溧 阳 市 旅 游 局 溧 阳 市 财 政 局
2016年5月25日
附件:
2016年度第二批旅游发展引导资金补助单位
序号
项目实
施单位
项目名称
计划投资额(万元)
拟安排旅游引导资金(万元)
备注
1
市旅游局
命名“溧阳天目湖号”高铁
65
合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