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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部门、旅游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实施“向休闲经济拓展”三年行动计划的精神,加快推进我市旅游产业发展,现将2016 年度溧阳市旅游发展引导资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相关部门、旅游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要根据《溧阳市旅游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溧政发〔2012〕155号)规定,及本《通知》要求,认真组织项目申报,并分别对项目的真实性与合规性负责。申报材料不完整或不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一律不得上报,否则视同无效项目不予支持。
二、申报项目采取属地化管理原则,各相关部门可向各旅游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推荐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由各旅游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统一对镇(区)内符合条件的申报项目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汇总,连同《市财政专项资金申请使用全过程承诺责任书》等其他附件材料,于 2016 年 9 月 20日前报送至市旅游局(纸质版本两套,电子版本一套),逾期一律不予受理。市旅游局、市财政局将组织对申报项目进行综合评审后,确定拟扶持项目予以公示。
三、凡提供虚假收入、投资完成额、经营利润等资料的项目单位,一经核实,即取消其当年及以后三年申报资格,市旅游局、财政局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做出相应处理,并收回所拨付资金。同时相应取消项目所属部门或旅游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下一年度资金申报资格,并按照规定追究审核单位相关人员的责任,相关处理情况将在全市范围内通报。
各相关部门、旅游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可登录溧阳市旅游局网站“文件下载栏”下载文件和相关表格。
附件:1.溧阳市旅游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2.溧阳市旅游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3.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申请使用全过程承诺责任书
4.溧阳市旅游发展引导资金申请报告书
5.年度项目支出(或费用)专账表
溧阳市财政局 溧阳市旅游局
2016年8月26 日
附件1
溧阳市旅游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报条件
申报市旅游发展专项引导资金的单位,项目必须符合《溧阳市旅游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申报类别
(一)建设类项目
1.重点旅游项目建设
(1)常州市级旅游重点项目(指市政府确认上报的);
(2)国家A级景区建设(提升)工程,乡村旅游集聚区、省星级乡村旅游区(点)、省自驾游基地、露营基地、民宿、精品度假酒店等建设工程。包括这些项目内新建设的住宿配套设施、景观绿化、游客服务中心、旅游道路、游步道、停车场、旅游厕所、引导标识、垃圾收集器/转运站(房)、厨房改造、节能减排设施、供排水系统等。
(3)创建类:列入常州市级及以上创建项目的景区、乡村旅游区(点)、四星级饭店(精品度假酒店)、三星级旅行社。
2.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1)旅游公共服务项目设施建设:旅游区新设立的旅游信息咨询中心(点)、旅游救助、旅游消费权益保护、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和旅游志愿服务系统等。
(2)旅游信息化建设:由旅游企业建立的“互联网+旅游”系统、旅游公共服务资讯平台、免费Wifi覆盖工程、景区游客承载量和舒适度提示系统等。
3.旅游规划编制:市级或各旅游区旅游产业发展规划;重点区域旅游发展总体规划;重点领域旅游发展专项规划;全市重点旅游项目规划。
(二)旅游宣传、和奖励
1.旅游行业、旅游区或旅游企业举办、承办的节庆活动;
2. 旅游区、旅游企业开展旅游宣传推介活动,正式出版发行旅游宣传书籍、画册;在国家级媒体宣传报道溧阳旅游,在省级及以上新闻单位获得三等奖及以上的宣传作品;
3.成功创建成为国家2A级以上旅游景区、省级及省级以上露营基地、江苏省三星级以上乡村旅游区(点)、江苏省自驾游基地、省级或省级以上生态旅游示范区、省级或省级以上旅游度假区;
4.成功创建为国家三星级及三星级以上旅游饭店、省级以上“餐饮名店”等;
5.成功创建为省三星级及以上星级的旅行社。
(三)旅游商品研发
研发的旅游商品获得省级及省级以上奖项,批量生产、销售,受到游客欢迎,并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
具体奖励标准,由市旅指委修订公布旅游业发展奖励办法确定。
三、申报要求
(一)重点旅游项目建设实行“边建边补”。
1.申报时项目必须正式开工建设;
2.项目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提供项目的立项、规划、用地、环评等批准、许可文件的复印件;
4.其他申报材料按申请报告书的要求提供。
(二)申报规划编制类项目,其申报主体必须是我市境内的旅游区管委会或旅游项目建设单位,规划必须是编制完成、通过评审,并报经市人民政府或市旅指委批准的旅游规划。
申报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规划文本和图件;
2.专家评审意见;
3.批准文件 ;
4.项目单位法人证明;
5.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证明 ;
6.规划合同;
7.项目单位规划经费支付凭据。
(三)申报旅游宣传类的项目,必须是本年度举办(承办)的活动。申报时须提供举办节庆活动的合同、付款证明及节庆活动效果证明材料。
(四)申报旅游奖励类的项目对照《溧阳旅游业发展奖励办法》(溧旅指〔2013〕1号),可以是本年度或上年度创建拿牌的项目。申报时须提供:
1.创建成功的有关批准文件或获奖证明文件;
2.项目单位营业执照 (企业提供);
(五)申报旅游商品研发类项目,应提供:旅游商品获奖证明材料,企业经营情况报告书(企业提供) 。
四、其他相关要求
1.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向各旅游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及附件资料;
2.各旅游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申报项目材料报送市旅游局。
五、联系方式
1.市旅游局规划发展科:朱旭琴 电话:87209222;
2.溧阳市财政局企业科:孙春花 电话:87223545。
附件2
申报单位名称
法人代表
联系人
联系电话(手机)
申报引导资金类别
申请金额(万元)
建设类
重点旅游项目建设
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奖励类
创建工作
节庆活动、宣传推介
旅游商品研发
申请资金合计
镇(区)初审意见:
年 月 日
溧阳市旅游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注:此表由各镇(区)填报
附件3
市财政专项资金申请使用全过程承诺责任书
项目申报单位
项目名称
申报依据
项目总投资
万元
申请财政资金
项目实施目标
项目申报单位承诺:
1.申报的所有材料均依据相关项目申报要求,据实填写。如有虚假,愿意承担相关责任。
2.专项资金获批后将按规定使用。如有违规,愿意承担相关责任。
3.申报的项目未申报其他财政专项资金。如有虚假,愿意承担相关责任。
项目申报责任人(签名)
联系电话:
单位负责人(签名) (公章)
日期:
镇(区)承诺:
该项目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内容真实。如存在虚假违规情况,愿意承担相关责任。
附件4
溧阳市旅游发展引导资金
申请报告书
项目名称:
填报单位: (公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旅游建设类(表一)
1.项目概况
建设单位
单位性质
法人代表或单位负责人
电 话
电话、传真
E-mail
邮编、地址
职工总数
人
所在景区上年游客接待量
万人次
营业收入
项目建设类别
新建□ 续建□ 其他□
建设起止年限
资金申请类别
重点旅游项目□ 公共服务体系□
建设规模
(建筑面积)
占地面积
平方米
项目计划总投资
其中:自筹 贷款 拨款
已落实资金来源
实际开工日期
项目累计已完成投资
拟申请市旅游发展引导资金
专项引导
资金用途
(建设内容)
1
2
项
目
单
位
户 名
开户行
账 号
2.项目建设概况(500字以内)
(隶属单位、经营管理单位、旅游项目开发与资源保护状况,发展过程、建设规模及占地面积、总投资、累计投入[资金、实物]、经营业绩等。)
3. 提交的文件资料目录
资料( )中划“√”:
(1) 项目所在景区(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及批准文件 ( )
(2) 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设计书) ( )
(3) 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 ( )
(4) 项目立项批准文件 ( )
(5) 项目配套资金来源及承诺证明 ( )
(6) 项目单位营业执照 ( )
(7) 土地使用相关文件材料/证书复印件 ( )
(8) 建设许可相关文件材料/证书复印件 ( )
(9) 环评批复文件材料 ( )
(10) 项目开发建设图片(规划效果图、原始面貌照片、建设现状照片)
( )
(11)项目预算(决算)支出明细情况表 ( )
注:乡村旅游、民宿类项目只需提交(5)、(6)、(11)三项材料
4.项目所在地镇(区)审查意见
旅游规划类(表二)
规划名称
委托编制单位
规划委托费
通过评审时间
联系电话
受托编制单位
单位资质
往年获得申报评优情况
申请奖励金额
(万元)
申报规划获得政府(部门)批准情况
规划项目概况
(规划编制单位、编制过程、编制目标、规划编制效果评价、总投资、累计投入[资金、实物]等。)
项目所在地镇区(部门)审查意见
旅游宣传、奖励类(表三)
单位名称
注册地址
电话
项目内容
奖励类别
节庆活动□ 宣传推介□ 创建工作□ 旅游商品□
合计(万元)
开户银行
帐号
1、申报节庆、宣传推介奖励类提交的文件资料目录
(1)项目单位营业执照 ( )
(2)举办节庆活动的合同、付款证明及节庆活动效果证明材料 ( )
(3)进行宣传推介的合同、付款证明及宣传推介活动效果证明材料 ( )
2、申报创建工作类提交的文件资料目录
(2)创建成功的有关批准文件或获奖证明文件 ( )
3、申报旅游商品奖励类提交的文件资料目录
(2)企业经营情况报告书 ( )
(3)旅游商品获奖证书或获奖证明材料 ( )
项目所在地镇(区)审查意见
附件5:
表一:
20 年度项目支出(或费用)专账
单位名称(公章): 编制日期: 单位: 元
序号
日期
凭证号
凭证种类
支出(资产)类会计科目
主要支出内容
金额
备注
项目计划投资额
3
4
5
6
7
8
9
10
合 计
11
与计划投资额差额
表二:
项目进展情况说明
一、项目概况
文件
文号
内容或项目名称
项目计划 投资额
项目实际 投资额
申报文件
下达文件
二、项目进展情况
三、 (项目)差异情况分析
四、需继续投资项目的情况说明
本单位承诺:1、本项目继续投资尚需支出 万元,完成时间 。
2、本项目专账继续完成。
单位名称(公章)
注:1、对于大额支出,需附发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每个单位附发票复印件约10张左右。
2、插行须知:只能在“项目计划投资额”及“合计”之间插行,表内公式不得修改。
3、下载网址:溧阳市财政局网站“网上办事→下载中心”
下载。
4、此表如有疑问,请咨询财政局企业科联系人:孙春花,联系电话:872235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