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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各旅游企业:
根据江苏省旅游局《关于对全省旅游安全开展督查的通知》(苏旅传发〔2016〕14号)要求,近期省旅游局将对全省旅游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督查。为全力做好迎检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全市集中开展旅游安全检查督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1.9月5日,企业开展自查;
2.9月12日至9月30日,组织检查。
二、督查内容
1.旅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必须做到“一必须五到位”,即:必须依法生产经营、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
2.今年以来各项应急预案演练情况,主要查看演练记录和抽查部分科目演练情况。
3.旅游景区重点检查以下内容:一是安全设施完备情况;二是景区.内有无人、车混行,车速限制措施是否可行;三是安全设施有无讲解、演示;四是景区内换乘交通车是否存在车速过快危及行人安全现象;五是游乐设施年检是否及时;六是整个景区安全巡查服务是否到位。
三、工作分工
本次安全检查分四个小组,名单如下:
1.旅游景区组:组长:何建荣
副组长:朱旭琴
组员:蒋晨宇 杨吉
2.乡村旅游:组长:何建荣 副组长:潘晓洪
组员:施晋 周洁
3.星级旅游饭店组:组长:蒋一枫 副组长:陶锁明
组员:陈卫君
4.旅行社组:组长:冷洁 副组长: 张铭
组员:张科 徐建华
四、有关要求
(一)深入检查,及时整改。各旅游经营单位要在9月11日前完成安全隐患全面彻底排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和问题,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发现事故隐患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经营单位,要立即停产停业整改。对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通报市安委会,建立“一患一档”的整改台账,并做好整改情况的跟踪。
(二)按要求及时上报安全管理各种报表。
一是旅游经营单位必须加盖公章在9月11日前填写附表1,送到旅游局执法大队;二是对存在安全隐患情况的填写附表2并加盖公章, 对重大安全隐患的填写附表3并加盖公章,同时报送市安委会和市旅游局,建立“一患一档”的管理台账;三是传真87209255,执法大队电话87209211。
特此通知。
附件:
1.旅游经营单位安全自查报告表
2.旅游经营单位安全隐患自查报告表
3.重特大事故隐患报告表
溧阳市旅游局
2016年9月5日
溧阳市旅游局办公室 2016年9月5日印发
附件1:
旅游经营单位安全自查报告表
单位名称: 法人代表: 时间:
内
容
有无特种行业上岗证(旅行社许可证)
法人代表、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员是否持有《安全生产合格证》
安全投入是否到到位,有无安全奖罚机制
安全培训是否到位,有无安全培训计划和新员工培训考核
应急救援是否到位,有无简单的医药包和药品,有无紧急避难场所和指定标识
安全管理是否到位,有无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法人代表安全季例会和安全会议月例会记录
安全硬隔离高度有没有超过1.2米
有无应急预案,应急演练是否开展(消防可检查去年情况)
安全标识标牌是否规范,如警示标识不清楚要注明
单位负责
人签名
安全负责人签名
附件2:
旅游经营单位安全隐患自查报告表
经营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签名):
存在隐患部位
存在隐患内容
隐患类别
整改期限
整治结果
填报人
职务
联系电话
说明:1、“隐患类别统计”按无设施(未按规定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消防设施的)、无器材(未按规定配置灭火器、灭火毯、黄沙,或数量不足等)、消防故障(消防设施、器材不完好,存在故障的)、疏散问题(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楼梯:堵塞、数量不足的)、防火分区(防火分区不符合要求的)、产品不合格(装潢材料不防火、消防器材不合格)、交通隐患(旅游用车导游不验证、一团一清资料无有效的旅游包车合同存档)、三合一、其他等类别分类统计。2、“整改期限”栏填X年X月X日。3、“整治结果”栏填已改正、未改正、处罚并改正、处罚未改正、报政府解决等。4、要求第一次报出时间为 4月21日前; 之后发现隐患再随时报告。
附件3:
重特大事故隐患报告表
存在隐患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法人代表(签名):
单位隐患监
控部门电话
单位隐患监控部门(签名):
单位地址
邮编
隐患部位
隐患
等级
重大( )
特大( )
隐患形成原因
可能引发的后果
采取的防范
整改措施
整改责任人(签名):
整改完成时间计划:
填报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任(签名):
辖市、区
旅游局(办)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1、重大事故隐患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2、排查出重大隐患立即向当地安委会和当地旅游局(办)报送本表,并在整改前按月上报整改进度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