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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各科室、单位:
现将《关于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6年3月16日
关于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工作方案
为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督责任落到实处,按照溧阳市纪委《关于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工作方案》要求,深入推进规划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结合规划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原则,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坚决抓好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督责任的落实,强化领导主体、落实主体、工作主体、推进主体,不断开创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新局面。
二、责任内容
(一)党组主体责任
局党组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要按照党章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承担主体责任,包括领导班子责任、主要负责人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责任。
1、党组领导班子责任
党组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集体责任。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决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对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职责和任务分工,并按照计划推动落实。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解决具体问题,推动责任落实。每年年底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上一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
(2)强化反腐宣传教育。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党的宣传思想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总体部署,扎实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推进廉政文化进建设,筑牢思想防线、强化舆论引领、营造崇廉风尚。
(3)深化干部作风建设。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毫不放松地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的贯彻落实,持之以恒反对和纠正“四风”,在抓常、抓细、抓长上下功夫,确保改进作风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
(4)坚持选好用好干部。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着力构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机制、责任追究机制,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透明度,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5)强化权力制约监督。积极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加强内控机制建设,优化办公会、评审会等规划决策机制。完善问责机制,公开工作职责、决策程序、办事规则、办事结果,推动权力阳光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6)领导支持查办案件。领导支持纪检监察部门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及时听取工作汇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全力支持和保障纪检监察部门执纪办案,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始终保持严惩腐败的高压态势。
2、党组主要负责人责任
党组主要负责人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必须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带头履行好主体责任。
(1)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积极推进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2)强化组织推动。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局实际进行专题研究和安排部署,坚持做到专门研究、明确职责、狠抓落实。
(3)强化教育监管。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的教育监管,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政、履行好“一岗双责”职责。
(4)强化表率作用。带头遵守《廉政准则》,严格落实 “八项规定”精神,以身作则,管好自己,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作廉洁从政的表率。
3、领导班子成员责任
领导班子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1)落实分管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工作情况。
(2)强化工作指导。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中,积极指导分管部门研究制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措施,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推动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3)加强日常监管。对分管部门党员干部加强廉政教育,定期或不定期对分管部门及其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
(4)自觉接受监督。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坚持以身作则,管好自己,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二)纪检监督责任
纪检监察部门是党内执纪监督专责部门,对本局党风廉政建设履行监督职责。要按照党章和相关党内法规要求,明确职责定位,聚焦中心任务,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从根本上把监督责任履行好。
1、加强组织协调。充分发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惩防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及时向党组和上级纪委报告党风廉政重大工作情况,协调解决重大工作事项,督促检查本单位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
2、维护党的纪律。坚决维护党章和其它党内法规,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严肃查处纪律松弛现象和违反党纪行为。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决定执行情况和中央、省委、市委关于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3、深化作风督查。加强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市十项规定等情况的监督检查,持之以恒反对和纠正“四风”,推进政风行风建设监督检查工作常态化、制度化。严肃查处违反政风行风建设规定的典型案件,对典型案例及时通报曝光,形成强大震慑。
4、严肃查办案件。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严格执行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组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制度。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严肃查办贪污贿赂、买官卖官、徇私枉法、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严肃查办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规案件,对违纪违规案件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决不袒护。落实“一案两报告”制度,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5、强化警示教育。对党员干部作风、纪律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对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函询,加大诫勉谈话力度,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开展理想信念、宗旨观念、廉洁自律和警示教育,促进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始终做到公私分明、克己奉公、廉洁自律。
6、突出监督问责。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班子及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履行职责和权力行使情况的监督。加大技术审查、行政审批和工作效能的监督力度,督促加强对工作程序、审查标准、现场查勘等环节的检查。加强风险岗位廉能管理,扎实做好防控工作。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对领导干部在工作中不履职或不正确履职,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责任。
三、创新工作
(一)主体责任创新项目
1、打造“书香规划”。通过“书香、墨香、廉香”的学习氛围营造,重塑全体员工的价值观、事业观和权力观,提升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和服务意识,全面构建规划教育体系。
2、建立“角色扮演”机制。以换位思考方式,党组其他班子成员“当”一次一把手,模拟履行一次主体责任,形成班子落实主体责任的合力。
3、开展“规矩与作风”大讨论。思辨制度建设和个体自觉性之间的关系,论证业务规矩(标准化建设)与党风廉政建设的融合,以融业务、接地气的方式,形成技术部门特有的主体责任落实模式。
(二)监督责任创新项目
1、建立“风险前移”机制。纪检监督工作以防患于未然为原则,将风险点前移至工作前段,设立风险点分级制度,不同工作阶段按预防重要性设定红色、橙色、黄色、蓝色风险点,提高纪检监督“治未病”水平。
2、开展“移动监督”。利用规划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增设移动客户端监督模块,全天候监督业务流程,实现监督信息化、图形化、实时化。
3、建立监督员制度。一线岗位设立监督员,制定监督负面清单,通过负面清单来警示,甚至对照不良工作意图和行为倾向,提升纪检监督“治欲病”能力。
四、工作要求
1、深化思想认识。要充分认识开展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开展落实“两个责任”放到加强党的建设,提高拒腐防变能力这一战略高度去认识,准确把握“两个责任”基本内涵,全面领会开展落实“两个责任”各项要求,切实增强开展落实“两个责任”的主动性和责任感,坚决把开展落实“两个责任”工作落到实处。
2、加强宣传引导。要充分发挥网站、宣传栏及新媒体等作用,积极宣传开展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意义和任务要求,及时宣传开展落实“两个责任”的做法、亮点和成效,形成有利于工作开展的浓厚氛围。
3、大胆改革创新。要解放思想、不等不靠,大胆创新,以新的理念、新的举措落实“两个责任”。要把握时间节点,坚持轻重缓急、先易后难,扎实有序推进落实“两个责任”工作。要敢于攻坚、善于借鉴,加强与兄弟单位之间的横向联系,学习外地的先进做法,破解开展落实“两个责任”工作中遇到的难题。
4、注重统筹推进。局纪检监察室要加强工作调度,各科室要及时报送各阶段工作进展情况。要把开展落实“两个责任”与规划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推动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相结合,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努力取得反腐倡廉建设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