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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常州法制办的指导下,我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重心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上级有关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部署要求,认真履行政府法制各项职责,保障政府及部门依法行政,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第一部分 2015年工作总结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依法行政基础
部署依法行政重点工作。研究制定《2015年全市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明确全年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工作思路。将法治政府建设列入市政府2015年40项重点工作(工程)。组织召开全市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全面回顾总结近年来我市依法行政工作情况,部署下一阶段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任务,并为市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颁发聘书。
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全年在市政府常务会议组织集中学法四次,学习了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还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不断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增强法治理念。
二、加强制度建设,提升政府决策水平
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结合市政府重点工作,印发《市政府2015年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先后出台《溧阳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溧阳市户外广告阵地(设施)使用权出让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按照“两年一清理”要求,组织对现行有效的265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根据不同情况及时作出处理。进一步加大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力度,及时制定出台《关于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的通知》。在文件提交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前,都经过合法性审查严格把关。文件出台后均按规定及时上报常州市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并通过市政府政务公开栏、市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
规范行政决策机制。严格执行《溧阳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落实行政机关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坚持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团在依法决策中的作用。
三、强化法制监督,推进公正文明执法
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指导。印发《关于认真贯彻实施〈江苏省行政程序规定〉的通知》,出台规范行政执法程序的多项工作措施。强化内部监督,组织全市22个重点执法部门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进一步加大执法监督检查力度。推进我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整合我市食品药品安全、工商质检、公共卫生执法力量,完成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文书统一格式。
开展执法人员培训工作。利用多种形式积极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组织全市执法部门分管领导和法制科长赴浙江大学培训,组织新领执法证件人员参加常州市的集中培训,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综合能力和执法人员业务水平。
加强执法证件规范化管理。组织对全市35个部门和10个乡镇的执法证件进行年审,形成《溧阳市行政执法证件年审报告》上报常州。进一步加强对全市持有行政执法证或者行政执法监督证人员的动态管理,及时根据执法人员的变动情况完成变更、注销工作,保障和监督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使职权。
积极推进“两法衔接”工作。制定出台我市“两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召开全市“两法衔接”工作会议,建立两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快梳理确定了我市的第一批具体移送标准,正式发文执行。
依法实施征收清零工作。认真履行法律保障组组长单位作用,组织研究会商依法征收的证据和程序问题,对房屋征收和补偿中的法律问题做好指导、协调和把关,保障征收清零工作依法顺利进行,通过征收清零工作,培养和锻炼一批征收工作业务骨干,为我市今后的依法征收工作打下扎实基础。
四、创新社会治理,防范化解社会矛盾
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印发《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答复工作的通知》,明确了行政复议答复期限、答复内容、证据依据材料等相关要求。全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30件,法定期限内办结率100%,行政复议答复质量和复议案件办理水平进一步提高,经市政府复议的案件无一起被法院撤销、变更或确认违法。
扎实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认真贯彻执行新《行政诉讼法》,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不断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全年我市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99.34%。
做好信息公开和法制宣传。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和依法行政工作动态。
五、加强自身建设,建设规范化法制办
为进一步规范法制办的各项工作,修订完善了2015版《市政府法制办概要》,更加完善和明确了我办的主要工作内容及工作流程,方便大家全面地了解我办的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更规范地开展好各项工作。
任命了内设机构负责人。法制办搬迁新址,办公条件得到改善。更新、添置了必要的办公设备。
第二部分 2016年工作思路
一、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按照上级决策部署,努力推动我市依法行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一是对照《江苏省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定》的要求,研究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二是加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度,及时有效纠正违法不当的文件,切实发挥备案审查的监督作用。
二、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
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改进监督方法,加大监督力度,着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职能。二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管理。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对执法证件申请办理、资格认定、培训考试和审核申报等加强管理。三是开展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切实担负起联席会议办公室的职责,充分发挥牵头单位的综合协调作用,督促行政执法部门落实工作要求,促进“两法衔接”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